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努力打造“公信安监”。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规定查阅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全社会传递最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政策信息,努力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相关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更新。二是将行政处罚纳入网上办理,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同步对接,处罚完成后有关信息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三是做好“双随机”抽查监管公开。“双随机”监管实实施网上平台运行,年度计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等信息实现网上同步公开。四是按规定及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五是将8家单位列入市政府2018年度市级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六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黑名单”企业。七是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有关部门和企业群众及时做好汛期、高温、台风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通知公告53条,计划总结5条,行政许可6条,行政监管1条,其他行政行为4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专项经费4条,工作信息(补充公开)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本机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树立公开理念,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加快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警等信息的公布,扩大执法信息公开,扩大诚信信息公开,将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服务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充分利用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加大与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