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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温岭供电公司2018年企业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3-12 10:31 信息来源:市供电局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4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待改进情况、企业下一步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系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供电营业范围覆盖温岭全市,供电区域926平方公里,电力用户59.16万户作为基础性和公用性企业,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担负着温岭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重要责任。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以确保电网安全,为客户提供可靠电力和优质服务为己任,致力于区域经济的发展。2018年,农网电压合格率99.997%,城网电压合格率100%,农网供电可靠率99.9226%,城网供电可靠率99.9456%。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组织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为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供电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根据相关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成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及责任部门,进一步全面指导、统筹、落实及监督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等有关文件,在梳理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励等企业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温岭公司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资料的完善和更新,公布公司组织机构、领导信息、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和时限、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电信息、工作动态、法规文件。进一步为社会广大民众提供详细、及时、准确的电力供应信息,为客户提供丰富的电力专业知识及节电、用电常识,方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优质的电力服务。

利用温岭市电视台、温岭市广播电台等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温岭公司各类信息,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停限电、电力抢修、电网建设等信息,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尽可能确保各类用户能够预知停电信息,预作应急措施,从而广泛提升供电企业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电力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以公开的现象发生。

另外,温岭公司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公司各营业厅均规范张贴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标准依据。同时加强对营业厅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一线对外窗口对用户咨询工作的处理能力和信息公开及解释的能力。

(四)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温岭公司均按照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

三、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待改进情况

公司认真对照《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2014〕4号)的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及更新维护。

四、企业下一步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我公司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对外宣传力度不够、人财物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公司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坏,制度建设是基础。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上台阶,必须建立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过程公开的工作力度。同时,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依据和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开的各项信息更加准确、安全、有效。

2、栏目内容有待丰富。随着电力市场不断成熟,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涉及面会更广、工作量更大。因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始终坚持秉承公开为民的理念,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电力企业工作职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市供电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                       线访谈次数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

     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网络申请数

/

     4.信函申请数

/

  (二)申请办结数

/

     1.按时办结数

/

     2.延期办结数

/

  (三)申请答复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涉及商业秘密

/

       涉及个人隐私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