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835J/2019-63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法治医保”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我局于2019年1月组建,应本轮机构改革而成立。我局组建后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迁移权力事项、梳理权责清单、制定执法流程、建立公示制度,对人大、政协提出的各类执法提案认真对待,深入剖析。在三定方案确定之后,根据执法职能要求,为具有执法权限的人员及时换证、领证,确保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同时,成立以局长袁为民为主任,党组成员为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温岭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聘请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勇为我局法律顾问,使“法治医保”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
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如今年受市政府委托起草的《温岭市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起草以来,我局在多部门调研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反复征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意见,于7月31日和10月30日两次召开专题意见征求会;11月上旬,市府办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1月15日在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吸收合理化建议,最大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两次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制度。自今年9月份全省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活动以来,我局积极按照《关于做好“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温跑改办【2018】10号)要求,启动了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监管行动,制定实施计划,并在系统中录入“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抽查事项清单1个,在库执法人员4人,检查对象180家。今年已完成两轮“双随机”检查,共抽查监管18户次,检查完成率10%,检查结果公示18条,公示率100%;掌上执法激活4人次,检查67户次,检查率100%。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3月份开始我局集中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方案》和《温岭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要求,对市内120家定点零售药店逐一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达到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下发告诫书并责令限期整改13家,约谈刷卡异常药店工作人员3人。7月份我局开展第二轮定点医药机构执法检查,实现辖区内三分之一以上5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全面检查,本次检查共告诫1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3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9-10月份我局全面完成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共现场检查95家定点医疗机构,对12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下发告诫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暂停3家定点医疗机构、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追回医保基金0.13万元,协议处罚0.29万元。
三是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督查定点医药机构。5月份由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卫健、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针对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共对抽检的1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执法督查。本次专项执法治理我局共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下发告诫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暂停3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约谈1家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0.05万元,协议处罚0.21万元。我局坚持严格行政执法,对医保两定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 “零容忍”态度,促使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进一步规范运作、优化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化
在多次利用党组、班子会议学习和面上动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2019年11月4日召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习《条例》;2019年12月2日,邀请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行政复议局局长江君清作《条例》专题讲座,进一步厘清公开范围和注意事项。全年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67条,政务微信公开47条,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件,回应解读10次,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773人次。
(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化
我局认真贯彻各级跑办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医保局的考核要求,全面完成考核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向“零证明、零等候、零次跑、零投诉”目标迈进。10月份台州市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温岭市召开,为台州领跑全省提供温岭样本。一是实现流程再造减材料,“零证明”标准办。结合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领跑模板标准,对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11个主项34个子项进行全面再梳理再优化。经过流程重塑,申请材料由改革前的96份精简至30份,精减率达79%。二是实现集约联动减环节,“零等候”省时办。将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医疗机构,形成了一批以市一院、中医院、妇保院、骨伤科医院为模板的医保经办示范点。首创意外伤害险在医院直接备案审批,今年成功刷卡结算5483例;意外伤害诊间“无感智办”,今年成功刷卡结算602例;率先实现职工生育待遇报销零次跑,实时结算1232例;特殊病种门诊审批网上跑,已成功办结2429例。三是实现窗口前移减时间,“零跑腿”多点办。我局积极打造“市医保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医保业务服务点”的“市、镇、银”三级医保经办业务服务体系, 34项医保业务在泽国镇、松门镇、箬横镇和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零次跑”;做实“医银联通”,将全部经办事项纳入66个农商银行和28个民泰银行网点;试水“医邮联通”,全市14个邮政便民服务点全面铺开将医保办事流程以及各种信息直接传递给群众。四是实现优质服务减摩擦,“零投诉”暖心办。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机制。常年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亮身份、做表率”党员陪跑和暖心上门代办代跑志愿服务,共代办代跑暖心服务100余人次。
(五)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化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我局内外结合,线上线下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一是对外宣传力度大。全年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专项宣传。4月份全省集中宣传月期间,我局通过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版图、详尽明了的宣传手册、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多次在市区街心公园、医保两定机构等人员集中的地方举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打击欺诈骗保等集中宣传活动,分发各类医保政策宣传单28000份,并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使用滚动电子屏播放相关医保政策。7月份起我局联合103.6广播电台每日两个播放点位全月动态播放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加强警戒,提高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准确认识。运用新闻发布会、现场宣讲、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准确传递医保声音。举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温岭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成效”等新闻发布会共计4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件,图文解读率100%。依托“四千工程”平台,以文化礼堂为基点,不定期传递最新医保政策业务和基金安全普法宣传,累计已开办40场次。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医保培训会;执行新申请医保定点单位法人、工作人员医保政策法制培训机制。充分利用温岭日报、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医保相关政策信息。
二是内部学法更深入。积极利用学习夜等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熟悉举报投诉程序,做到行政执法有据、程序合法。今年为适应“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需要,组织基金监管科、综合业务科、医保中心等业务骨干集中对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综合执法能力,打造医保阳光执法新形象。
三、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 不足。如行政执法方面,我局积极同市司法局衔接工作人员执法证更换工作,目前共换证3本,申领新证2本,行政执法证执有人员共有5名,其中领导层级2名;下属事业单位医保中心和药采中心因三定方案中无行政执法职能,涉及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面临无法将原人社系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完成更换的困难,我局也面临执法人员不足的困难。同时我局对全市医保两定机构的管理方式主要以协议管理处罚为主,今年我局暂无行政处罚案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仍待提升、公开目录不够完善,未将主动公开目录与本单位网络子站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关联等。下阶段,我局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医保法治建设。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