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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1:06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平安稳定压倒一切、工作实绩说明一切”理念,以“勇争第一、勇立潮头”为导向,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执法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主体能力为根本,加强执法基础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相关执法数据

1.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1月至12月,我局承办行政案件13446件,办结案件8801件,罚没款总额45432600元。处行政警告118件,罚款903件,没收非法财物1478件,行政拘留5871人,其他处罚431件。向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报备案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案3530件,较大数额罚款13件,其他239件。一般程序办理8801件,当事人自行履行2687件,行政强制执行611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未执行2起。

2.行政复议情况。2019年,公民不服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88件。经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72件;变更原处罚决定1件;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3件;尚在复议审查阶段2件。

3.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公民对我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37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先诉讼请求的有13件;原告撤回起诉14件;尚在诉讼审查阶段10件。

4.行政许可情况。2019年,我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交警大队等窗口单位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670208件,决定受理670208件,不予受理0件;准予许可670208件,不予许可0件;按期完成670208件,收费事项117075件,收费金额9031455元;提起行政复议、诉讼0件。

(二)相关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决策能力。一是建立了以局长吴凌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法制大队,并牵头建立由纪检督察、信访、法制、情指联勤中心和主要执法勤务部门参加的市局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二是建立了本部门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局党委会议作为党委决策的主要形式,实行例会制度,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等,可随时召开。三是印发了《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计划》,全局各部门严格落实计划中的十九项内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行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安执法工作,做到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责任等,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三是全面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9年,公民对我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37件,我局负责人全部参与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四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公职律师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等,并建立了一支由31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民警组成的公职律师队伍,引导一线民警规范执法,有效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五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共接到群众政府信息申请14起,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行政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一些非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或者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固定格式的行政合同,先提交法制审核,然后由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方可与其他单位签订行政合同;对重大的行政合同,在市局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抓执法系统管理。我局使用省公安厅自建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受案、审查、决定等办案环节和程序均要通过网上平台操作,强化系统应用,充分运用问题预警、整改跟踪、系统分析等执法管理功能,严密执法监督。二是抓审批服务管理。我局推动落实户籍、出入境、交警等业务部门的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切切实实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三是抓执法公开管理。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法定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安行政处罚结果。四是抓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温岭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往年起草的一批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继续使用和清理的意见,并及时上报给市政府,今年共清理失效文件3件。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行政主体水平。一是抓学习培训。我局开展“人人抓、抓人人”执法大讨论、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以端正执法思想、破解执法顽疾、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质量为目标,采取组织执法思想讨论、集中整治执法问题、以案释法学习、创新教科书式培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强化关键少数履职、严格“三位一体”管理、实施云上考评监督、提炼总结经验做法等方式,规范执法环节,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努力让每个民警自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大讲堂培训11期,下发典型案例学习资料15期,组织执法考试4次。二是抓普法教育。我局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多种方式,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千名讲师下基层”以及文化礼堂“四千工程”等活动,在公园、广场、村部、企业等地宣讲开展“无盗抢城市”创建、防电信诈骗、禁毒、交通、消防、金融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温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将现实中真实的案例进行全民普法。三是抓人才建设。我局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申报公职律师,专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今年我局有5名同志顺利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新民警均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制度运行有待加强。今年来,我局虽然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调解、涉案财物处置、网上巡查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制度如何有效的运行、落实尚需加强。一是各项制度、规定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往往还存在个别民警怠落实、怠执行的问题,仍然需要通过不断的监督来规范民警的各项执法活动,尤其是办案单位领导和法制室的源头管控。二是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对公安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厅开发并使用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中的各项功能、项目等也需要适应新的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在不断的实践中进一步予以完善。三是办单单位执法管理中心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需要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抓好执法效率、涉案人员、涉案财物、电子笔录、电子卷宗、执法公开等执法工作,确保各项执法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整改到位,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高。今年来,我局虽然开展了“人人抓、抓人人”执法大讨论、大教育、大培训活动,通过集体培训、执法讲堂、法庭旁听、集中考试、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但与实际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新民警成份多。今年新招录的民警和机构改革转录的原边防同志,仅经过了几个月的上级集中培训,其实际工作经验几乎没有,法律业务水平需要不断进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二是民警的学习意识不够。近年来,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国家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修改来适应实际需要,但少数民警存在懒学习、吃老本的情况,缺乏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执法问题。三是中层履职意识不够。我局虽然出台并落实了中层领导干部办案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成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主力军,增加担当意识,但以点带面的格局尚未形成,还要进一步明确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督促、提升其履行意识,真正做到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3.执法管理合力有待增强。今年来,我局各监督部门之间虽然能够在日常的执法监督过程中起到一定互补、协作,但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形成合力。一是业务大队对基层派出所的指导力度不够,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没有有效的指导、总结和提炼,工作中仍然存在基层派出所单打独斗的情况,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基层所队分管法制和业务的中层领导对执法工作没有有效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派出所的业务分管领导往往重打击效果、轻执法质量,导致出现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单独作战“的局面,出现问题事后无法补正等情况。三是监督管理效果有待完善。《“第一种形态”处置实施办法》和《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如何有效的衔接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何利用两个办法来进一步监督执法全过程,发挥办案民警、中层领导、审核民警、办案单位的合力,主动提升执法质量,营造全警抓执法的格局,尚需要不断实践来检验。

                                 

 

 温岭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