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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街道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6 11:26 信息来源:太平街道 浏览次数: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太平街道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全街道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街道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涉及的行政执法领域主要是行政处罚,系行政委托的行政处罚,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行政执法中队,对高层建筑、在建工地、燃气安全、城管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大多为口头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二是应急管理局行政委托的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截至目前,当场处罚2起,立案查处6起;三是市消防大队行政委托的消防安全执法,截至目前下发整改通知书8000余份。

二、已采取的有力措施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政务公开网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规范做好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注重事后公示环节,及时关注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着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制定《太平街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另一方面,配强执法装备,目前街道共有15部行政执法记录仪。同时,注重并加强记录保管工作,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持续开展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配备3名法制审核人员,并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经法制审核发现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等案件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我街道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建章立制上还不够完善。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我们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制度实施上还不够深入。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都有待完善;在执法全过程留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是在法制审核上还不够专业。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针对性培训。此外,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狠抓学习规范提升。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研读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强化法制科室及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用力用劲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定期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确保“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