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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年报

发布日期:2019-12-23 10:32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19年,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秉持法治精神,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把法治工作贯穿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

为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实施,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在年初制定下发了《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温人社发〔2019〕13号),通过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提前做好规划有效实施。同时,因人事变动和职能机构的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有力。

二、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一是“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和职能权限,我局对接《全省人力社保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指导目录》,重新梳理本级群众和企业经办“最多跑一次”事项共主项33项,子项133项,民生事项52项,一证通办事项32项。实现了网上办、一证办、掌上办、跑零次、材料电子化率100%,即办率达87.97%,期限压缩率99.21%,居台州市前列。梳理确定机关内部办事事项25项,100%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二是推进“一件事”服务机制。我局在全市率先推行被征地养老保障和退休“一件事”服务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总结经验,按照事项加量、材料减量、一表单一平台一站式服务的经办模式,深入推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就业创业、失业补助、员工招聘等其他“一件事”。目前,我局已实现办理6个“一件事”,其中先行推进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退休“一件事”在台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作先进经验介绍,“退休一件事”还被省“最多跑一次”《竞跑者》公众号刊登。三是实现事项下放服务“下沉”。我局通过授权形式将98个事项下放到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其中民生事项46项占比88.5%。同时借力和发挥银行人力、资金和网点的优势,开展“社银联通”服务,目前共有90个事项下放至温岭农商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全市96个银行网点。根据事项性质分为收件、受理和办理三种形式进行承办,实现社保业务基本覆盖、银行网点全部覆盖。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构建“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自今年8月起,我局正式开展“浙政钉掌上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中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无预告、不定期、随机检查。目前,在监管平台中我局抽查事项清单12个,检查对象2万多家,执法检查人员库16人。通过电脑端在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名录,系统锁定后自动下派执法任务至执法人员手机端。在现场检查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APP进行证据采集,并直接录入检查结果、上传图像资料、完成电子签名,检查结果直接同步到监管平台在网上公开。今年完成检查对象107家次,检查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107条,公示率100%。二是深入实施欠薪“黑名单”制度。全面运用欠薪“黑名单”制度,健全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强化分级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把欠薪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台州”平台数据库,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2019年,我市已累计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8起,新增14个欠薪“黑名单”,5家企业和个人因在惩戒期内未整改被延长为2年惩戒期限。

四、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学法、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我局紧密结合《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多措并举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学法活动。一是层层落实,实现学法全覆盖。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学法工作,制定学法用法学习制度,引导机关人员共同关注中国普法、浙江普法公众号,并购买下发系列普法读本供机关人员学习研读。同时,我局还不定期邀请相关法律人士,开展法制讲座,保障了系统内学法全覆盖。二是创新举措,推进学法提能力。除往年考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干部职工外,每年新考录的公务员也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范围,有效提升了人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形式多样,营造普法好氛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三服务”活动,每月开展文化大礼堂巡回宣讲20多余次,借“双随机”执法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分发劳动保障政策资料近千余份,有效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稳步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扎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动员未持证人员积极参加考试。今年司法局法制办开展执法证报考工作,我局及时下发通知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及时核对新进人员的资格,按要求拍摄免冠正装照,及时将报名信息录入省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系统,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顺利参加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截至目前,我局今年申领新证4人,持证人数72人,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率93.5%,高于全市90%的执法证考核率。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强化法治学习。我局依托全省人力社保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开展全体人社职工深入学法、懂法、用法知识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而全面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化水平。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有序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16件(含二审6件),绝大多数主要为工伤认定案件外,还有退休审批、其他行政行为等案件,总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截至日前我局绝大多数案件被市法制办和法院予以维持并按市行政复议局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备案工作。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虽然我局诉讼案件量占比很重,但我局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百分百,大力提升了我局法制人社的形象。三是认真落实法制及司法建议。在日常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与复议机构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听取他们对我局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司法建议书认真回复并落实,以不断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质量,降低和避免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

七、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是织就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组织“一张网”。我局在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四级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建设,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和企业调委会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同时,加大对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努力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补助。二是明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目标“双维护”。针对经济形势新常态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的实际,我局认真思考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目标,提出要贯彻落实“双维护、两服务”方针,力促劳动争议案件尽量以调解结案,使争议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方法“三板斧”。在办案进度上,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办案机制,特别是对涉及拖欠工资、工资医疗费支付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派人参与调解;在办案方式上,采取“立前化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和解”全方位的调解模式;在办案艺术上,积极推广“五心”调解法——“真心拉近距离”、“耐心倾听诉求”、“热心主动服务”、“公心化解矛盾”、“恒心力促调解”。2019年,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立案处理1007件案件,结案1026件(含2018年余案38件),其中调解及撤诉结案943件,结案率98.18%,调解率91.91%,均远超考核指标。

八、深入实施依法行政推进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无证明创建”工作。按照“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要求,对全局涉及证明类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涉及事项28项,各类证明24个,通过将证明类的申请材料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核查、个人承诺等方式进行替代,其中取消的证明材料14件,通过部门协查的证明材料32件,数据共享的证明材料9件,由个人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24件,并发布清单由市里统一对外公开。同时,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并加强内部规约,对申办材料能内部获取或流转的不得提交,申请人已提交的不再提交,能数据共享或核查获取的不需提交。目前我局共有32个事项可通过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实现“一证通办”,可容缺受理事项33个。二是积极落实行政许可审批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围绕“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为目标,坚持“常态公示”原则,做到一月一公示。同时,我局将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并反馈问题,提高了行政许可案卷的质量。我局已完成审批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54件,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占40.7%,不定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占25.9%,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行政许可占9.25%,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占9.25%,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占11.1%,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占1.9%,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行政许可占1.9%。目前无一例许可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九、扎实确保行政执法实施成效

一是劳动监察执法保障有力。按照“三服务”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在前、执法在后,做实服务促和谐,扎实推进“温岭无欠薪”创建工作。今年,我局共妥善处置欠薪案件15起,为224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297.84万元,结案率100%,期间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5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53家(日常检查446家,双随机检查307家),涉及职工1.027万名。行政处罚案件30件,立案30起,结案24起,罚款金额19.75万元,其中涉及违法使用童工案件29起,清退童工33人。同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条例》的规定,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对外公开,案件结案后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处罚结果。二是强化行政指导,优化依法行政效果。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合法与和谐统一,在具体执法办案中抓好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结合,相互促进,整体推动。同时,在案件核审上要求政策法规仲裁科严格把好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案件办理时效的关键节点的审核,从而避免因瑕疵影响案件质量。

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决定除了按规定报法制办备案外,并按要求将处罚决定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同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另外,行政许可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事,行政许可的申报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全部在网上公开。二是及时处置突发及群体性事件。遇有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案件,我局都严格按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及时进行申报,并依法依规妥善地予以解决。我局未发生过因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恶化的情况。三是认真答复人大、政协提议案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各类提议案及建议意见认真对待,深入剖析,对执法、服务上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政策性的问题结合实际逐步加以完善,并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回复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复、件件有处置,各类提案、议案代表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