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报送的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新河镇坦头桥村、城北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在城北工业园区敷设PE100实壁管11米,管径为dn225;敷设HDPE管364米,管径为dn315、dn400、dn500、dn600;设置雨水检查井10座;路面破坏修复共458平方米等。坦头工业园区敷设HDPE管449米,管径为DN225、DN315、DN500、DN600;设置雨水井19座、雨水排出口1座;路面及人行道破坏修复1600平方米等。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4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由温岭市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七、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118.178.119.221/)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zjjc.zjdpc.gov.cn/)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温岭市新河镇工业园区(A区块)污水
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投资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217.62 | |
一 | 城北工业区排水 | 79.91 | |
二 | 坦头工业区排水 | 137.71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1.57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0.29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50 |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1.00 | |
3 | 工程监理费 | 4.79 | |
二 | 勘测设计费 | 7.62 | |
三 | 工程保险费 | 0.44 | |
四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15 | |
五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0.07 | |
六 | 前期咨询、后期测绘费 | 3.00 | |
Ⅲ | 预备费 | 4.78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4.78 | |
Ⅳ | 建设投资 | 244 |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温岭市府办,财政局,自然资规局,住建局,农水局,行政服务中心。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31081-48-01-81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