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严管重罚,随意倾倒渣土坚决查处!

发布日期:2019-10-18 09:18: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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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是城市建设无法避免的产物,如何管控好渣土,让城市美丽又干净,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在努力。但是,仍然存在有些建设垃圾运输公司抱有侥幸心理乱倾倒建筑垃圾。

7月末,有群众举报疏港公路温峤镇河岙村附近有人随意倾倒渣土,接到群众举报后,温岭环保局会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当即对项目部接收渣土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于翌日,直属中队会同局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温峤镇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勘验。现场勘查情况:倾倒点位于228国道疏港公路温岭段温峤镇河岙村附近,倾倒渣土的总体积约为180m³,性质部分为泥浆经固化处理后的固化土。

在对该公司负责接收渣土的路肩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中,直属中队得知运输渣土一共有九辆前四后八的自卸车,但是项目负责人并不知道是哪几家公司,只是通过一个中介人联系而来的。如何确定这9辆车对应的运输公司,成了当下难题。

为此,直属中队根据对中介负责人调查询问以及温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调取的相关登记信息,及时确定了涉案的九辆车分别隶属于三家运输公司,渣土来源为大溪火车站固化点。直属中队根据调取相关信息,对三家公司上门发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为了有效地利用证据来确定案情,避免涉事运输公司扯皮否认,直属中队调取了固化点该日的运输车辆进出记录。在确定了固化点红绿灯情况后,并调取对应的9辆车的天网监控记录。至此,运输车辆、运输公司、渣土来源、倾倒地点、运输路线的确定皆已成为铁证,而后三家公司在接受调查询问中,在铁证面前,对随意倾倒渣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直属中队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已倾倒建筑垃圾,对三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发展,项目建设热火朝天,每天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其中个别工地为抢时间或节省开支,存在随意处理建筑垃圾的现象,甚至将建筑垃圾倾倒到农田里,这些行为将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我局将始终抓好渣土违法运输倾倒整治工作,切实打造洁净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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