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 ||||||||||||||||||||||||||||||||||||||||||||||||||||||||||||||||||
| ||||||||||||||||||||||||||||||||||||||||||||||||||||||||||||||||||
在温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会议上 温岭市财政局局长 顾雪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岭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请予审议。 一、生育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88万元。调整事由:按照浙人社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参保企业女职工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经测算需增加支出1388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之规定,拟调增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88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783万元。调整事由:根据浙人社发〔2018〕91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调增至155元,丧葬抚恤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700元调增至3100元,经测算需增加支出2783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之规定,拟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783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980万元。调整事由:按照台州市“三区两市”协同发展的要求,2018年我市根据台州市相关规定出台了三级医院门诊报销10%和中草药门诊报销50%的政策,同时提高了温岭市外台州市内和台州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另外,由于省里核算口径的调整,原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的农民健康体检支出1200万元改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科目。经测算需增加支出9980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规定,拟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98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增加11800万元,“其他支出”科目减少1200万元。 以上共计调增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4151万元,资金来源系通过基金当年增收和滚存结余解决,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 温岭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单位: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