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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19-01-09 08:54:38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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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会议上

温岭市财政局局长  顾雪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岭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请予审议。

一、生育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88万元。调整事由:按照浙人社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参保企业女职工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经测算需增加支出1388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之规定,拟调增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88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783万元。调整事由:根据浙人社发〔2018〕91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调增至155元,丧葬抚恤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700元调增至3100元,经测算需增加支出2783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之规定,拟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783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980万元。调整事由:按照台州市“三区两市”协同发展的要求,2018年我市根据台州市相关规定出台了三级医院门诊报销10%和中草药门诊报销50%的政策,同时提高了温岭市外台州市内和台州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另外,由于省里核算口径的调整,原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的农民健康体检支出1200万元改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科目。经测算需增加支出9980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7条规定,拟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98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增加11800万元,“其他支出”科目减少1200万元。

以上共计调增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4151万元,资金来源系通过基金当年增收和滚存结余解决,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 温岭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   年初

预算数

2018年   预算

调整数

2018年   调整后

预算数

备    注

合计:

124868

14151

139019


一、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4800

1388

6188


1、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4800

1388

6188  

2018年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约1388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34154

2783

36937


1.基础养老金支出

26495

2564

29059

根据浙人社发[2018]91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调增到每人每月15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3395

-20

3375


3、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1620

268

1888

从2018年1月1日起,丧葬费补助由每人2700元调整至3100元。

4、其他支出

2644

-29

2615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85914

9980

95894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81354

11180

92554

按照“三区两市”协同发展要求,在“三区两市”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一致,2018年提高温岭市外台州市内和台州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出台三级医院门诊报销10%的政策、中草药门诊报销50%等。

2.购买大病保险支出

3360


3360


3.其他支出

1200

-1200


原预算在其他支出中列支的健康体检支出,按照省里统一口径,需改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