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陈奔记个人一等功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2-26 15:11: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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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正气,鼓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同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浙江”建设,经研究决定:拟给予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光荣牺牲的陈奔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环保局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人:蔡海军,联系电话:0576-86224307

   箱:wlrsglk@126.com

陈德泉,联系电话:0576-86121832

   箱:2775649878@qq.com

附件:陈奔环境保护执法光荣牺牲先进事迹。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陈奔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光荣牺牲先进事迹

 

陈奔,男,1988年12月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生前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

2018年11月30日,陈奔在对温岭市大溪镇沙岸村一施工工地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勘查后,初步推断该非法倾倒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通过连续追查,陈奔锁定了该案的关键人物。在12月1日晚的执法过程中,陈奔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后,壮烈牺牲。

陈奔自2013年进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4年获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至2017年,连续3年获温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2018年7月被温岭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奖一次;2018年3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为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陈奔牺牲后,2018年12月5日,被中共温岭市委追授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12月21日,被温岭市人民政府追授三等功;2019年1月,被台州市人民政府追授二等功;2019年1月17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2019年1月19日,被中国环境报评为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2019年1月,入选浙江好人榜。2019年2月,入围“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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