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17 16:56: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规划局(市测绘局)
《温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3)87号)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本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1~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二、城市性质与主要职能
(一)温岭市城市性质为:浙江省极具山水特色的工贸名城。
(二)城市主要职能包括:台州南部副中心城市;市域居民居住地;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城市规模
(一)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2万人;中期:32万人;远期:45万人。
(二)城市用地规模:近期:2013万平方米,人均91平方米/人;中期:3090万平方米,人均96平方米/人;远期:4450万平方米,人均98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