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846A/2018-376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02
- 发布单位:
- 市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东部产业集聚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动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竣工投产进度,充分调动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现就2018年度在建项目和竣工拟投产企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8年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已竣工未投产项目。
二、考核内容
根据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就项目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情况、竣工投产情况进行考核。
1、在建项目抓进度,开展一季一督评。
2、竣工项目抓投产,开展一月一考核。
三、考核组织
由新区分管领导牵头,经发局会同其他部门组成考核组,开展督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
针对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在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上在按月度末和季度末进行审核评定。
1、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前提下,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已竣工拟投产企业要按照计划及时投产,针对竣工及投产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
2、实现定期督查。经发局根据项目完成和执行情况,对照考核工作的要求,组织检查组对在建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在建项目按季度、竣工拟投产项目按月实施),评定目标考核初步结果。最终将考核结果报管委会确定。
3、加强项目督促通报。实行“在建项目一季一报”“竣工未投产项目一月一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于列入计划的项目,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逾期未完成计划的企业发放函告书,实行挂牌管理、跟踪督办。同时,定期通报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同时报市级相关部门),便于管委会及时掌握各项目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及时协同解决有关问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履约保证金。严格执行《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制度。按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凡工程推迟开工、竣工、投产的,履约保证金结算按相应时间推迟。
2、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提前的项目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安排水、电、气接入,对急需提前投产项目可以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单体验收。
3、竣工投产项目。按照《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东部购地企业按协议约定超期一年仍未竣工或投产的,绩效评价直接确定为D类。同时,企业职工子女就学不予安排。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计划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分月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每季度和每月目标任务。
2、践行“妈妈式服务”。按相关要求落实考核结果的同时,配合各项目单位做好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及投产服务。
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