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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2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东部产业集聚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动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竣工投产进度,充分调动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现就2018年度在建项目和竣工拟投产企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8年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已竣工未投产项目。

二、考核内容                                      

根据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就项目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情况、竣工投产情况进行考核。

1、在建项目抓进度,开展一季一督评。

2、竣工项目抓投产,开展一月一考核。

三、考核组织

由新区分管领导牵头,经发局会同其他部门组成考核组,开展督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

针对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在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上在按月度末和季度末进行审核评定。

1、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前提下,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已竣工拟投产企业要按照计划及时投产,针对竣工及投产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

2、实现定期督查。经发局根据项目完成和执行情况,对照考核工作的要求,组织检查组对在建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在建项目按季度、竣工拟投产项目按月实施),评定目标考核初步结果。最终将考核结果报管委会确定。

3、加强项目督促通报。实行“在建项目一季一报”“竣工未投产项目一月一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于列入计划的项目,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逾期未完成计划的企业发放函告书,实行挂牌管理、跟踪督办。同时,定期通报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同时报市级相关部门),便于管委会及时掌握各项目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及时协同解决有关问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履约保证金。严格执行《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制度。按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凡工程推迟开工、竣工、投产的,履约保证金结算按相应时间推迟。

2、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提前的项目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安排水、电、气接入,对急需提前投产项目可以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单体验收。

3、竣工投产项目。按照《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东部购地企业按协议约定超期一年仍未竣工或投产的,绩效评价直接确定为D类。同时,企业职工子女就学不予安排。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计划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分月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每季度和每月目标任务。

2、践行“妈妈式服务”。按相关要求落实考核结果的同时,配合各项目单位做好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及投产服务。

 

 

  

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WL034-B0408-2018-0022                                                                                                                                              

温东部201839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东部产业集聚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动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竣工投产进度充分调动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现就2018年度在建项目和竣工拟投产企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8年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已竣工未投产项目

二、考核内容                                      

根据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就项目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情况、竣工投产情况进行考核。

1、在建项目抓进度,开展一季一督评。

2、竣工项目抓投产,开展一月一考核。

三、考核组织

由新区分管领导牵头,经发局会同其他部门组成考核组,开展督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

针对各工业企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产计划,在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上在按月度末和季度末进行审核评定。

1、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前提下,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已竣工拟投产企业要按照计划及时投产,针对竣工及投产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

2、实现定期督查。经发局根据项目完成和执行情况,对照考核工作的要求,组织检查组对在建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在建项目按季度、竣工拟投产项目按月实施),评定目标考核初步结果。最终将考核结果报管委会确定。

3、加强项目督促通报。实行“在建项目一季一报”“竣工未投产项目一月一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于列入计划的项目,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逾期未完成计划的企业发放函告书,实行挂牌管理、跟踪督办。同时,定期通报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同时报市级相关部门),便于管委会及时掌握各项目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及时协同解决有关问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履约保证金。严格执行《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制度。按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凡工程推迟开工、竣工、投产的,履约保证金结算按相应时间推迟。

2、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提前的项目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安排水、电、气接入,对急需提前投产项目可以优先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单体验收。

3、竣工投产项目。按照《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东部购地企业按协议约定超期一年仍未竣工或投产的,绩效评价直接确定为D类。同时,企业职工子女就学不予安排。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计划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分月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每季度和每月目标任务。

2、践行“妈妈式服务”。按相关要求落实考核结果的同时,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及投产服务。

  

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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