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查处龙虾酱商标侵权案

发布日期:2018-12-13 14:08: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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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龙虾酱商标侵权案件。
  不久前,家住温岭市的陈先生买了一罐龙虾酱,回到家才发现这罐龙虾酱有些“不对劲”,经常买的“许记王”变成了“许记”。怀疑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陈先生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原来,到了夏天,陈先生和许多爱好小龙虾的人一样,吃小龙虾时必买龙虾酱。为了确保口味一致,每次都买“许记王”牌。“买惯了这个品牌,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次的口味完全不一样。仔细看了商标,才发现不是一回事儿。”陈先生说。
  接到情况反映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城北分局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依法对当事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这家销售龙虾酱的个体食杂店经营者王女士,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就擅自在龙虾酱的塑料瓶上使用与“许记王”注册商标近似的“许记”商标,进行分装贩卖。此外,还将该类龙虾酱上架到自己的淘宝网店“许记评价美食店”进行销售,依靠刷单提高自己的信用度。
  王女士辩称,她并不了解分装并销售龙虾酱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认为龙虾酱只是由普通的糖、醋等调味品配成,如此销售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经过调查取证,城北分局依法责令该店铺和经营者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仿冒的商标标识和龙虾酱予以没收,对当事人处以6万元罚款。

链接:http://www.cicn.com.cn/zggsb/2018-07/20/cms108905artic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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