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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0 00:00 信息来源:温岭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土地节约集约优先,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展用地空间,保障温岭“两个高水平”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全域规划、片区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编制全域土地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整治区域,分片区统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全要素整治。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科学分析资源的开发适宜性和开发潜力,积极探索符合各地自身条件和需求的整治模式。根据区位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分区域、分类型推进。

  (三)节约集约、提质增效。按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推动土地利用质量提高、布局优化、结构改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且有增加,实现多方共赢。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对各类土地资源要素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全方位重新整合,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盘活利用存量,节约集约水平更加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率;补充用地指标,有效拓展发展空间;解决占补平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美化生态环境,打造和谐宜居家园。

  (二)工作任务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41工程”,即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实施村庄整治行动、“二改一还”农地整治行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和矿山环境绿色行动等“四大行动”。

  1.村庄整治行动。科学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并作为实施全域土地整治的规划平台。采取城镇聚合型、迁村并点型、内部整治型、拆后利用型等四种整治模式,点面结合,有序开展。计划用三年时间,全市获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4720亩,其中2018年全面启动立项,并获取1040亩指标,2019年获取1555亩指标,2020年获取2125亩指标。在优先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后,力争其中的2000亩 指标支持城镇产业用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村庄整治所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由市级统筹30%后,节余部分由镇(街道)统筹使用,挂钩到城镇建设项目。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和镇(街道)工作经费标准,调动镇、村两级工作积极性。

  2.“二改一还”农地整治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旱地改水田”、中低产田改造”和“园(林)地还耕地”的“二改一还”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自主开发等多种模式,全面实施农地整治。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644”目标,即全市完成早地改水田6590亩、中低产田改造40000亩、园(林)地还地4500亩,基本解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积极筹措土地整治资金,将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部分)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作为“二改一还”资金的重要来源。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二改一还”项目。提高垦造耕地补助标准,加大对镇(街道)、村、承包户的补助力度。

  3.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采取企业自主开发、企业联合开发、政府主导开发和社会资本开发等模式。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500亩,2018到2020年分别要完成1620亩、2260亩、1620亩的任务,启动2个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示范项目建设,2020年10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并投产。

  4.矿山环境绿色行动。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市要完成13个废弃矿山治理和16个在采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通过第三方检查评估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达100%;完成1个开挖裸露点整治。通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促进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召开市、镇(街道)两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会,进行层层动员、层层部署,5月底前要完成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制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营造大力推进三年行动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镇(街道)、村集体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基础准备阶段(2018年5月—6月)。各镇(街道)要在5月底前完成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核实调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并上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2020年10月)。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和激励政策,统一设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目录和审批要求,统一组织工作业务培训,确保严格按政策规范运作,依法有序进行。确定相关项目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全面启动整治项目。分批确定重点整治项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推进。镇(街道)年度工作实施情况于每年11月底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2020年度实施计划于当年2月份上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12月)。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积累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办法与举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取得长期有效的制度化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前期实践经验,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科学制订本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二)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调查。各镇(街道)要梳理核实各类用地的数量、布局和开发潜力,将拟列入三年行动实施范围的村庄、区块标注在城乡建设规划图、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底图上。在潜力核实调查基础上科学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为期三年),明确本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具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分年度实施计划、政策和工程措施等。

  (三)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批准的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原则上分为五个步骤:一是选定整治区域。一般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原则上以一个镇(街道)或者同一镇(街道)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作为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区,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启动整治。二是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各镇(街道)以项目区为单位编制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三是项目立项审批。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县级相关部门集体论证会审后,各类具体项目的立项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项目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按照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五是项目验收评价。各类项目由市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分项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涉及需台州市级以上复核的项目,按规定报请台州市级以上部门复核。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新增粮食产能和新增水田等纳入指标储备库。

  (四)制订配套激励政策措施。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林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订技术规程、项目立项报批、实施监管、验收入库等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收益分配或奖励等配套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发文。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并抽调建设规划、农林等单位骨干人员进行相对集中办公。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涉农、涉地资金整合集中使用,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和收益分配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充分调动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考核办要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市对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温岭市村庄整治行动(增减挂钩指标)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3.温岭市“二改一还”农地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4.温岭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5.温岭市矿山环境绿色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19年)。

 

 

  

  附件1

温岭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宗明

  副组长:江  峰

  成  员:余海波(市府办)

      林仁辉(市府办)

      吴玉明(市农办)

      周月忠(市发改局)

      徐  寅(市经信局)

      顾雪荣(市财政局)

      陈云峰(市国土资源局)

      项根法(市环保局)

      连永明(市建设规划局)

      潘华荣(市交通运输局)

      陈宇斌(市水利局)

      陈兴德(市农林局)

      詹优雄(市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陈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温岭市村庄整治综合行动(增减挂钩指标)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单位:亩

序号

镇街道

总任务

2018

2019

2020

1

太平街道

35

15

10

10

2

城东街道

180

40

70

70

3

城西街道

20

5

5

10

4

城北街道

40

20

10

10

5

横峰街道

800

40

200

560

6

泽国镇

670

80

290

300

7

大溪镇

810

240

260

310

8

松门镇

445

120

150

175

9

箬横镇

500

150

150

200

10

新河镇

350

100

100

150

11

城南镇

210

50

80

80

12

温峤镇

170

50

50

70

13

滨海镇

360

70

140

150

14

石塘镇

10

10

0

0

15

坞根镇

40

20

10

10

16

石桥头镇

80

30

30

20

合计

4720

1040

1555

2125

 

 

  

  附件3

温岭市“二改一还”农地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序号

镇街道

旱地改水田

中低产田改造

园(林)地还耕地

总任务

2018

2019

2020

总任务

2018

2019

2020

总任务

2018

2019

2020

1

太平街道

 

 

 

 

 

 

 

 

 

 

 

 

2

城东街道

 

 

 

 

 

 

 

 

50

 

50

 

3

城西街道

 

 

 

 

 

 

 

 

 

 

 

 

4

城北街道

 

 

 

 

340

 

170

170

 

 

 

 

5

横峰街道

40

20

10

10

1000

 

500

500

 

 

 

 

6

泽国镇

300

120

100

80

1500

 

750

750

 

 

 

 

7

大溪镇

700

200

250

250

2690

1590

550

550

220

120

50

50

8

松门镇

550

120

215

215

4070

2970

550

550

90

30

30

30

9

箬横镇

550

150

200

200

12490

7490

2500

2500

180

60

60

60

10

新河镇

250

120

65

65

3700

 

1850

1850

240

80

80

80

11

城南镇

500

100

200

200

1200

 

600

600

1400

600

400

400

12

温峤镇

450

150

150

150

600

 

300

300

1600

600

500

500

13

滨海镇

450

150

150

150

6440

2500

1970

1970

120

40

40

40

14

石塘镇

 

 

 

 

200

 

100

100

 

 

 

 

15

坞根镇

600

100

250

250

720

 

360

360

450

50

200

200

16

石桥头镇

200

80

60

60

900

 

450

450

150

40

80

30

17

东部新区

2000

2000

 

 

4150

2150

2000

 

 

 

 

 

合计

6590

3310

1650

1630

40000

16700

12650

10650

4500

1620

1490

1390

 

  

  附件4

温岭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镇(街道)

三年行动再开发面积(亩)

总任务

2018

2019

2020

太平街道

300

90

120

90

城东街道

300

90

120

90

城西街道

300

90

120

90

城北街道

300

90

120

90

横峰街道

300

90

120

90

泽国镇

500

150

200

150

大溪镇

500

150

200

150

松门镇

500

150

200

150

箬横镇

500

150

200

150

新河镇

500

150

200

150

石塘镇

250

70

110

70

滨海镇

250

70

110

70

温峤镇

250

70

110

70

坞根镇

250

70

110

70

城南镇

250

70

110

70

石桥头镇

250

70

110

70

合计

5500

1620

2260

1620

 

 

  

  附件5

温岭市矿山环境绿色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19年)

镇(街道)

废弃矿山治理(个)

在采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个)

影响视觉景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开挖裸露点(个)

 

其中18年度要完成重点区域内废弃矿山(个)

 

其中在采矿山2018年12月底前通过第三方核查评估,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个)

太平街道

 

 

 

 

1

城东街道

0

0

4

1

0

城北街道

1

0

0

0

0

泽国镇

0

0

1

0

0

大溪镇

2

2

0

0

0

松门镇

0

0

2

1

0

箬横镇

2

0

0

0

0

新河镇

2

0

0

0

0

石塘镇

1

0

1

1

0

温峤镇

1

0

1

1(疏港公路)

0

城南镇

2

1

5

4

0

坞根镇

2

2

2

1(疏港公路)

0

合计

13

5

16

8

1

  备注:重点区域内的废弃矿山指的是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主干河道两侧,城市建成区、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等区域内废弃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