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12 11:41: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计局
关于调整温岭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
(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的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15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6号)、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17〕4号)和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设置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台卫发〔2016〕14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市一院为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次中心。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因人事变动,对原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
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详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各种资源与力量,督促并指导全市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
二、中心要承担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的救治任务;次中心要协同承担全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的救治任务,特别是中心床位满员时,要担负起全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的救治任务。
三、中心和次中心要按照《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职责》(附件2)和《市级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次中心)职责》(附件3)要求,积极协调并分别落实专家组相关成员。专家组名单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报市卫计局医政医管科和妇幼与家庭发展科备案。
四、中心和次中心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主要死因,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
五、中心和次中心要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六、中心和次中心要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七、中心院内产科管理办公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中心和次中心要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八、《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设置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温卫发〔2016〕250号)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作废。
医政医管科联系人:瞿海江,电话:86128026 邮箱:wlswsjyzk@163.com
妇幼与家庭发展科联系人:张力尹,电话:86128025,邮箱:31689681qq.com
附件:
1.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职责
3.市级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次中心)职责
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温岭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 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吕志令 市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林仁亮 市卫计局副局长 叶军华 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丁珺云 市卫计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王华君 市卫计局妇幼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徐红波 市卫计局医政医管科副科长兼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阮瑛瑛 市献血办 郑志坚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秀英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潘 峰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妇幼与家庭发展科,王华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雪文和瞿海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协调、指导等相关日常事务。 附件2: 温岭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职责 1.建立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学科专家团队,具体负责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 2.按照《温岭市孕产妇抢救应急处理预案》规定,接收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利用远程会诊、指派专家到现场等形式,指导各助产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3.畅通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及救治绿色通道,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献血办联动工作流程,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的保障。 4.按照国家关于产科管理诊疗指南及技术规范,健全诊疗预案,定期开展院内医务人员培训、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5.加强对全市助产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受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定期对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开展督导和评估。 6.积极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患者救治;及时向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信息,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3: 温岭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 救治中心(次中心)职责 1.建立由儿科(新生儿科)、内科、外科、产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感染科、麻醉科、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学科专家团队,具体负责院内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的救治。 2.接收全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转诊;利用远程会诊、指派专家到现场等形式,指导各助产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3.畅通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接诊及救治绿色通道,制定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和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献血办联动工作流程,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的保障。 4.按照国家关于儿科、新生儿科相关诊疗指南及技术规范,健全诊疗预案,定期开展院内医务人员培训、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5.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受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定期对全市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工作开展督导和评估。 6.积极开展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患者救治;及时向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信息,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