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11:1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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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手段,是我国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成效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工作,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浙卫发〔2009〕2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规范全市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资质申报要求

   按照“就近、及时、便民”的原则,原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核准为预防接种单位的不再重新申报,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自愿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从事预防接种的人员必须是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3.从事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登记的人员必须是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4.成人预防接种门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门诊内设置预检登记、接种和留观及异常反应处置等功能区域,功能区域标识清晰。

5.至少配备1台容积不少于50升的常温(2-8)专用冰箱、1个冷藏包(或台式小冰箱)1个疫苗运输箱。

6.预防接种门诊内设有异常反应药品专柜(箱),备有必要的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抗组胺类激素,阿托品等)和输氧设施等急救设备。

7.配备必要的紫外线灯管或空气消毒器,确保相关消毒设施能有效运行。

8.配备电脑、扫码枪、身份证读卡器等必要的信息化操作设备。

9.配备宣传架、视频材料播放设备,用于健康宣教的开展。

10.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疫苗和冷链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安全注射、消毒与医疗废物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制度。

11.门诊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成人预防接种的流程、疫苗知识、当前最新的疫苗价格和接种服务价格等信息。

(二)申报要求

拟开设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机构应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整理资料,于4月15日前将《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资质确认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报送至局监控科517室(联系人:王腾晓,电话:81627627)。

(三)审核确认

市卫计局将组织成立现场审核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符合评估要求的,将发文确认并向全市公布承担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对象及范围

(一)接种对象

15岁及以上人群

(二)疫苗种类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除狂犬并疫苗以外的二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23价肺炎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双价宫颈癌疫苗、四价宫颈癌疫苗等。

三、成人预防接种相关要求

1.承担成人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专职人员要熟练掌握预防接种成人信息系统操作技术,全面掌握预防接种相关理论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疫苗接种程序、接种禁忌等知识。

2.承担成人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要设立专人负责预检、告知、留观工作,详细询问接种对象健康状况,及时记录健康信息,规范告知接种注意事项、接种禁忌症,根据每苗每剂次告知原则,签署疫苗告知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3.承担成人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接种。严禁无资质人员参与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4.承担成人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第二类疫苗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公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第二类疫苗。

5.要落实专人负责疫苗冷链管理,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实施疫苗出入库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6. 所有接种的第二类疫苗必须按需求报送计划数向市疾控中心采购,严禁擅自采购。

7. 疫苗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医〔2017187号)文件要求,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28/剂次)和疫苗费(浙江省第二类疫苗中标价格),并出具票据。

附件:

1.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机构资质申请表

2.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申报资料目录清单

 

 

 

                              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机构资质申请表

 

机构名称


地址


接种门诊

负责人


电话


申请理由

 

  

 

(可另附纸,加盖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卫生专家现场评审情况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月   日

 

附件2

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申报资料目录清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从事预防接种的人员资质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

3.提供从事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登记的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

4. 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布局平面图,并标注各功能区域的实际面积。

5. 提供专用冰箱、冷藏包(或台式小冰箱)、疫苗运输箱、电脑、扫码枪、身份证读卡器、紫外线灯管或空气消毒器等购置发票和实物照片。

6.提供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抗组胺类激素,阿托品等)和输氧设施等急救设备的数量及清单。

7.提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疫苗和冷链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安全注射、消毒与医疗废物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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