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09 14:50: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经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温岭盛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超过许可期限,且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审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温岭盛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特此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温岭盛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缴至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综合窗口。
联系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28号到B31号窗口。
联系电话:86102213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