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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莞渭陈、方家洋)安置一期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2 16:59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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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莞渭陈、方家洋)安置一期工程<2018522>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莞渭陈、方家洋)安置一期工程

招标人

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建设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员

乐奉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时间

2018523日至2018525

异议受理单位

温岭市全域改造实验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6-86143507

投诉受理单位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76-8612262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1

温岭宏泰建设有限公司

杜康康

72130719

400

合格

2

曙光建设有限公司

莫骏

71705169

398

合格

3

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

梅天明

71713257

400

合格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无效标依据

1

温岭市宏晟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未提供加盖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公章的兼岗证明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1.16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2

浙江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目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3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3

温岭市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量清单附件不能正常使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7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
20180522140659251评标公示(温岭市全域改造试验区安置一期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