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gmuser.zjzwfw.gov.cn/idm/sso/logi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岭市气象局联系(地址:太平街道虎山路14弄1号 邮编317500 电话:0576-86218264)。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关人员特别是办公室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了解气象法律法规,工作要有的放矢,不出差错。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要求每人都应知应会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申请公开的相关政策,并在气象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概述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温岭市气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范德兴任组长,副局长陈健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市气象局及时编制了《温岭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温岭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温岭市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相关科室提供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发布;三是在网上及时公布,方便公众查阅。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调整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不得因任何理由,推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按时按要求主动更新相关内容;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了信息的及时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温岭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依法行政、人事信息以及概况信息等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数量
2018温岭市气象局通过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温岭市气象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30条。
3、公开形式
温岭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互联网、及电视、报纸等媒体。其它公开方式:利用“3.23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气象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向社会发放气象法律法规资料、气象知识宣传册、防灾减灾知识等进行公开宣传;利用温岭气象网、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96121气象信息查询电话、气象电子显示屏等适时发布气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1、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没有收到公众申请公开的事项,故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温岭市气象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有应当公开的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公开专栏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8年,温岭市气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网站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对本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做到了及时、主动、透明。不存在隐瞒需要周知的相关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温岭市气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使申请人满意。
温岭市气象局
2018年12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温岭市气象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范德兴 审核人:陈健 填报人:毛灏灏
联系电话: 81690812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