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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1-30 16:2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规范,引导医务人员承担更多责任,体现更多担当,发挥更大作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总体目标

医务人员职业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进一步树立;群众的健康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医护人员满意率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

1.将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到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工作中,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

2.加强传统文化、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人文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职业责任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对新入院职工及时开展岗前培训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合格后上岗。

3.采取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医务人员依法行医、廉洁从医意识,筑牢医务人员拒腐防变的底线,确保每位医务人员每季度接受一次医德医风教育培训。

4.医疗机构至少每季度定期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重点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医院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行风建设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5.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对先进典型及时宣传、表彰,对违反医德医风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违规违纪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医疗机构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落实医疗费用增长调控机制,规范药品耗材阳光集中采购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药品及耗材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减少医疗差错发生。

3.医务人员要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差异化健康需求,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减轻病人负担;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

4.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疗风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改善医疗服务态度

1.医疗机构要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改造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落实便捷的服务措施。

2.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等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3.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院内醒目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4.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充分尊重、自觉维护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意见。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随访,全面掌握社会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满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医疗机构要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不定期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改进,作为绩效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3.医疗机构要定期召开病区工休座谈会,加强医患联系,对病人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医疗机构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医院情况,倾听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5.医疗机构要成立投诉接待中心或办公室,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规定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6.全院工作人员公示服务承诺,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完善医德考评制度

1.医疗机构要修改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每年12月下旬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2.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

3.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4.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医务人员诚信执业信用记分管理暂行规定》,执业信用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医德考评等级确定为较差。

(六)严格奖惩制度

1.医疗机构要制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有关规定,并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医德医风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要建立评聘标准。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建立医德医风、临床业绩、研究创新、技术应用推广、帮扶带教、日常考核等指标的量化打分体系,结合不同专业岗位要求,设置相应专业性考核指标,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打破聘任终身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卫生专业人才积极性和工作活力。

3.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医德医风自查自纠工作,聚焦不合理诊疗、乱收费、收红包和回扣等行为,强化对上述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和惩治力度,对投诉较多的人员进行约谈、预警,对违反医德医风建设的人员进行问责。

4.医疗机构要将合理用药作为医师绩效分配、考核奖惩、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的重要依据,提高考核指标权重,有效落实临床用药动态监测、超常预警、跟踪监控、不合理用药公示、警示谈话和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等监管制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视情对超常处方医生进行约谈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5.进一步落实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要求,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各分管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门、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院、科二级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6.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定期抽查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强化正面激励导向,及时选树新时代涌现出来的医务人员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充分挖掘优秀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案例,鼓励支持反映医疗卫生战线正能量的影视剧和媒体栏目的创作,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四、保障措施

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关乎患者的健康及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优化医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以吕志令局长为组长,林仁亮、叶军华、肖灵红副局长为副组长,林海英、丁珺云、陈秋福、陈祥光、徐红波、吴雪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德医风建设与管理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