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18-42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25
- 发布单位:
- 市安监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东部产业集聚区安监中队:
现将《温岭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
温岭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提高工贸企业事故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低水平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通知》(台安监管〔2018〕80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安监管〔2018〕136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单位和时间
(一)试点单位:结合前期开展的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范围内开展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
(二)试点时间:2018年11月开始,2018年12月底基本完成,确保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市工贸企业特别是“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防范和抵御事故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试点工作内容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示范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通知》(温安监〔2018〕57号)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风险点、风险类型,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达到“一企一册”的目标,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
(一)金属冶炼企业。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令第91号)和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进钢铁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钢铁企业。
(二)液氨制冷企业。将存在人员密集区域的涉液氨制冷企业作为重点,督促企业按照液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隔离措施以及快速冻结装置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执法,对存在“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查处。
(三)船舶修造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AQ7007-2013),落实用电、登高、吊装、喷涂、有限空间等作业操作规程,以及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和监护措施,加强外协施工单位和队伍管理,抓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查处起重吊装、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行为,严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将工位超过10个的粉尘作业场所作为重点,督促企业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除尘、防爆等风险管控措施,规范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治理老旧厂房和人员密集作业车间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的集合触发反应。
(五)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相关单位特别是市政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监护等基础工作。引导企业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降低事故风险。
(六)喷涂作业场所。将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作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杜绝火灾爆炸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重大隐患的排查判定参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温岭市安监局成立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要明确工作目标、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加强对所属示范企业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贯培训。各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各试点企业对全体员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技能,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并积极发挥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作用,对试点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帮助试点企业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找准方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问题导向。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防范和遏制低水平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这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适时总结推广。各地要督促指导示范试点企业深入分析研究、定期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及其成效;要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市安监局将加强对示范试点工作的督促推动和评估总结,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强化经验总结,及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