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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科技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0 10:3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群众知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机制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以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局办公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并制定印发《2017年温岭市科技局政务公开与责任分解》的通知,强化机关科室和相关单位共同推进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局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实现重大事项信息全过程公开、政策法规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和经常性信息及时公开、动态性信息随时公开,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三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对拟公开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任何失泄密事项发生。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栏目建设,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人事信息”等多个栏目,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分类。二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对局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公布形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三是继续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及时规范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等信息,及时公布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三)积极推进科技系统信息公开
  利用局网站,鼓励科技系统各单位提供科技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筛选、编辑和刊发工作,形成全市科技系统上下联动、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科技信息网。截至2017年底,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条231条,其中通知公告51条,政策法规12条,人事任免3条,工作动态73条,科技要闻78条,其他14条;在政务微信上公开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采用全免费的形式,无偿为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曾发生有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面广,遗漏在所难免。2018年,我局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温岭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优化整合网站栏目,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力,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加强对权力清单上相关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利用相关行政审批平台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掌握办理情况,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运行,及时公开,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市科技局重要活动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积极联系平面及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报道宣传,对新发布的科技政策等,及时进行解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