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17)1147号

发布日期:2017-09-27 00: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南京大汉网络公司

字体:[ ]
分享至: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17)114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10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9930293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朱根清、叶玲芝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石塘镇金星村331081105023JC02927F00010001土地/房屋:47.74/271.87平方米住宅 
2郭夏初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石塘镇金星村331081105023JC02937F00010001土地/房屋:47.74/269.3平方米住宅 
3王利中、林梅凤宅基地使用权泽国镇双峰村331081100082JC02288W00000000土地:66.67平方米住宅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