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740Q/2017-556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坞根镇
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规范管理,反对铺张浪费,禁止用公款旅游或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经研究,对我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做如下规定:
一、村(居)党员干部(包括村民代表)因工作需要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原则上只允许在台州市范围内,严格控制跨地(市)活动。
二、实行外出考察报告和备案制度。凡到温岭市外考察学习时间超过二个工作日的党员干部,严格实行报批程序。村(居)组织集体外出考察学习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填写《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由各片片长和镇党委副书记按规定审批。报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路线、人数、经费来源和开支预算等。《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报镇党委和纪委备案。
三、严格控制人数、时限和经费。外出学习考察,要严格控制批次与人数,明确考察学习的地点与时限。经批准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准擅自延长时间,改变路线或中途滞留。在经费的使用上要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考察学习预算经费标准开支。
四、严肃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借外出考察之名旅游观光,外出考察期间要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党纪法规。
五、实行销假报告制度。外出考察结束后,必须立即向批准学习考察的领导销假并提交书面考察学习报告,汇报考察学习情况,并填写《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情况报告表》报镇党委和纪委备案。
六、严格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加强对全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监督检查,凡发现擅自组团外出学习考察或借外出考察学习之名行旅游观光之实,以及在外出考察期间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明要严肃处理。
附:1、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
2、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情况报告表
中共坞根镇委员会
主题词:纪律 干部 外出 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坞根镇党政办 2009年4月13日印发
附1:
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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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外 出考 察情 况 |
考察内容: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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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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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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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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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村(居)所在片片长意见: |
镇分管领导意见: |
说明: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送批单位保存;另二份由镇纪委和镇党政办存档。
附2:
坞根镇村(居)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情况
报 告 表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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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察 学 习 情 况 报 告 |
考察(学习)实际起止时间: |
考察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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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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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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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学习)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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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送批单位保存;另二份由镇纪委和镇党政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