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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坞根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16 信息来源:坞根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坞根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已经于201068日坞根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坞根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二○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人口普查  职责分工  工作方式  通知

抄送:温岭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坞根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坞根镇党政办                             2010610日印发

坞根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坞根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务院、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决定;研究决定全镇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全镇人口普查有关政策;进行全镇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全民动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职责分工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的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为了使领导小组有效地担负起全镇人口普查的领导责任,需要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司其责,通力合作。按照各单位的职能范围,大致分工如下:

(一)镇统计中心

1、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专业技术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人口普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筹建人口普查工作机构,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指导普查登记、编码等具体业务;

4组织开展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分析、评估;

5、负责组织人口普查信息的分析研究;

7、负责做好人口普查的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镇派出所

1负责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协调提出查准流动人口、水上人口、出入境人口的有关政策,协调提出处理人户分离的有关措施;

2、协助做好全镇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3、会同司法所做好对依法被劳改劳教和逮捕人员的人口普查;

4、负责做好外来人口、外出人口的管理、整顿工作;协助查准外来人口、外出人口的有关情况;

5协助查准出入境人口情况;

6、负责做好对原有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三)镇计生服务站

1、协助查清查准全镇出生人口情况;

2负责落实有关人口政策,确保超生人口如实申报登记;

3、协助做好全镇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特别是外来育龄人口、超生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对原有出生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四)镇文化站

1、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为顺利实施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4、搞好人口普查成果宣传,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五)镇民政办

1、提供婚姻登记信息,协助查清人口婚姻情况;

2、提供死亡火化登记信息,协助查清死亡人口;

3、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六)镇劳保所

1、协助查准人口普查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

2、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七)镇规划所

1、协助查准住房等人口普查相关调查项目,提供房屋登记信息

2、负责整理提供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电子、纸介质地图及相关资料;

3、协助规范城乡划分、普查区划分和普查地图的绘制;

4、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八)镇流动人口工作站

1、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

2、负责做好流动人口数据的分析评估;

3、协助开展人口普查信息的开发研究。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镇政府批准后,以镇党镇办名义印发,工作文件由镇长兼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四)在人口普查准备和登记复查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应按照分工到各地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五)人口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向有关单位协商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