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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81002680740Q/2017-556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坞根镇
关于印发《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6号)和台市委办发〔2009〕23号文件精神,根据台州市人口计生委和温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总体部署,我镇决定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推进镇、村(居)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强化镇、村(居)两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按照“分类管理,梯次推进,科学发展,整体提高”的原则,把全镇村(居)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进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整治单位向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向示范单位转化,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快村级自治进程,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初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争创台州市、温岭市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镇。从2009年4月份起,强势推进整治村向合格村转化,合格村向示范村转化,2009年努力创建合格村10个,其中示范村4个;力争到2011年全镇合格以上村居达到90%以上,其中示范村居达到40%以上;基本消除整治村居。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驱动机制,增强计生工作执行力。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坞根镇党政领导联系重点村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对计生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在机关会议上每月讲评计生工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综合决策,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镇机关所有驻村干部实施《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四清三落实”考核制度》,定期通报联系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生季考查同工作性津贴挂钩,并严格责任追究,对所驻村(居)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限期说明情况,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警示谈话。对村级组织,进一步明确村(居)民党支部书记、村(居)民主任作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计生服务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全面建立村(居)党员干部包干到户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创新载体,狠抓活动季、推进月、服务周工作,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领导督查与计生办检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多层次检查评估体系,推进人口和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宣传先行机制,增强计生工作文化力。确立人口计生宣教先行理念,逐步形成大宣传格局,切实增强计生工作文化力。落实宣传载体。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文明“村村新”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开展“阳光计生”活动,扩大宣传阵地,建立生育文化一条街,村级普遍设立黑板报、计生宣传栏、政务公开栏,有固定的人口计生永久性标语。创新宣传手段,结合新农民学校和农村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做到农村计生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并积极探索利用农民信箱、手机短信、电化教育等现代手段拓宽宣传渠道, 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强化管理全程机制,增强计生工作控制力。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资源捆绑制度”。对当年计生整治村(居)末位的予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对违法生育制约的有效性,全面指导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确保《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程序合法,措施有力。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家庭,夫妻双方十四年内不得享受村所有集体分红及福利待遇;对不按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按时参加B超、双月孕检的夫妇,取消该户当年村(居)优惠政策待遇。对外出对象的B超单由村(居)干部签字确认。重点加强追踪扫尾和外寄假证明的鉴别、打击力度,谁假冒B超单造成计划外生育的,一律按社会抚养费最高额征收。健全孕期全程跟踪服务体系,加大补救措施落实力度。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在派出所窗口合署办公,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使用。流动人口协管员要切实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采集和查验证等有关职责。各相关部门在为流入人员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和子女入学、入托等手续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相关证明的,应及时告知人口计生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积极推进基层队伍建设。配强配好镇计生办人员和镇服务站人员,完善村级计生服务员“村推、镇选”的用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加强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素质。严格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退出机制,对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半年度考核不达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不得继续任职。
(四)健全优质服务机制,增强计生工作亲和力。抓好“三查”服务。认真开展一年两次育龄妇女“三查”工作,对外出B超遗留对象,组织人员上门服务,确保全镇每次“三查”服务率达到99%以上,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生育。开展优质随访服务,要求村(居)计生服务员根据随访要求对育龄妇女进行全程跟踪随访服务。对孕前对象全面进行优生检测。继续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按照全市“一盘棋”管理要求,抓好落实,实现流入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民主恳谈活动,推广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方正有形、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增强计生工作震慑力。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育现象。实行镇计生领导小组“票决制”,有效杜绝说情风,确保公正、公平征收社会抚养费,力争平均征收额度同比有较大提高。对地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从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家庭经济一般的违法生育户要按中档征收社会抚养费,并督促其落实长效结扎手术;进一步健全计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同法院联合执法力度和密度,会同工商、税务、土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及未接受依法处理违法对象户开展综合治理。对计划外生育户如有违章建筑且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镇里将对其违法用地予以重点整治。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及未接受依法处理的违法生育户的依法纳税情况,由税务部门组织,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偷税漏税问题,予以依法从重处理。组织卫生、环保、安全、劳保等职能部门,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及未接受依法处理的违法生育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从重处理。
(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增强计生工作吸引力。加大对村(居)组织奖励力度。对当年无计划外生育的村(居)奖励1000元,连续二年无计划外生育的奖2000元,三年的奖3000元,以此类推。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村(居),镇政府给予奖励1000元。进一步调动村(居)计生服务员工作积极性,在原有报酬基础上,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给责任计生服务员每人每年奖300元;凡是出现计划外生育村(居)的责任计生服务员每年扣200元。加大对群众利益导向的力度。认真落实奖扶、特扶等计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生育五关怀行动,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上一年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独生子女考入三本以上高校,凭录取通知书奖励600元。二囡户家庭孩子考入三本以上高校,凭录取通知书奖励800元。放弃二胎生育家庭,与镇政府签订协议的奖励1000元。努力纠正村级土地收益、集体分红等重大利益按人头补助,造成超生家庭获益多的做法,引导群众依法生育。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5月6日)
1、建立“双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兴德;副组长:叶学明、林锐;成员:刘永标、潘 丹、杨定国、王宏亮、蔡仁辉、吕宝定、杨青富、江维中、谢金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定国(兼),成员:朱知君、柳荣华、陈 松、林振标、郑荣斌、陈清力、毛警辉、董文正、刘宗海、潘俊义、李琳彬、。
2、召开全镇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强化联村包干责任制。建立“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包村,村党员、村民代表、计生协会会员包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体系,实行“政治、经济(资源)、责任”捆绑奖惩兑现的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3、结合机关联村干部、村干部周二集中下村办公日制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村(居),开展“村级计生服务周”专题活动,把贯彻会议精神与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结合起来,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各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各村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会员等会议,传达镇动员大会精神,并成立村级“双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5、深入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宣传车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7日至
1、健全镇村两级计生组织网络。(1)健全镇计生协会组织,配齐配强镇计生办、服务站人员。(2)健全村计生工作网络,按照“村推、镇选”要求,采取竞选上岗方式,调整充实村计生服务员;村计生协会要对会员重新登记,并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配好会长或专职副会长,选好会员小组长,明确职责,落实报酬。
2、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制订有效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在利益分配和享受上制约违法生育对象,并适当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3、设立计生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制度。对经查实举报对象计划外怀孕的情况的,奖给举报人500元。
4、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出台、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优惠政策。
5、深入开展优秀“会员之家”建设和“生育五关怀”活动,充分发挥会员“五带头”作用。
6、完善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一次“四清三落实”专项工作。
7、开展村级基础工作大清查、大执法活动,摸清底数,提高统计质量。建立健全计生民情信息采集制度,畅通民情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反映育龄妇女婚情孕育情况。同时,营造打击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
8、分层次举办干部、村服务员、协会会员、育龄群众业务培训会,学习培训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
9、开展春季流动人口宣传服务季活动,做好流动人口大清查,并建立育龄妇女档案。
10、规范建设村级会员之家、人口分校、计生服务室,不断巩固提高民营的企业计生协会组织。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1、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不合格村进行查漏补缺。
2、完善制度。各村(居)要加强资料整理,做到制度规范上墙。
3、总结经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完善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直接负责,班子成员配合抓集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自觉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职责分工,真正做到精力到位,确保双基工作顺利开展。对人员精力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
2、营造氛围。全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上下联动,营造氛围,造足声势。镇、村二级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宣传阵地,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奖励措施,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服务。在加大宣传服务力度的同时,采取司法联动执法、集中执法、经常性执法等,从快从重从严征收社会抚养费。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把人口计生工作的氛围造浓造热,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注重实效。此次活动工作面广量大、要求高,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集中时间、精力、物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台市委办发〔2009〕23号要求,全面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简称“三捆绑制度”),对列入人口计生工作整治村(居)的,要坚决落实“三捆绑制度”,在转化前,暂停拨付除救灾等必需款项以外的政府性补助资金;村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暂停发放上级拨付的工作或生活补助金;驻村镇机关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整治工作不力、群众反响强烈的驻村镇机关干部,镇党委和政府要给予诫勉、待岗等处理。
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紧密结合,与创建人口计生示范乡镇、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居)等创先活动紧密结合,与完成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主要指标、落实关键措施等紧密结合,与严格执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紧密结合。要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形成经常性抓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圆满完成这次“双基工程”的任务而努力。
附件(一):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村(居)考核标准
中共坞根镇委员会
主题词:双基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温岭市计生局
坞根镇党政办 2009年5月4日印发
附件(一):
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工作日程安排
步骤 |
时间 |
工 作 |
完成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第一阶段 (宣传 发动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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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镇“双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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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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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 |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镇党委 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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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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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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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镇动员大会 |
部署工作 |
镇党委 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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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组织 实施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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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 |
⑴组织文艺演出;⑵创建生育宣传一条街。 |
社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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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会员大会 |
传达镇动员大会精神,并成立领导小组。 |
重点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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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关干部下村开展“计生服务周”活动; 2、召开村(居)两委会议。 |
传达镇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村级计生考核办法,并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双基工程”领导小组。(大村要求张贴宣传标语10条以上,小村5条以上,重点村还要求挂横幅。)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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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村(居)两委、协会会长及计生服务员会议 |
⑴调整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⑵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⑶讨论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对违法生育进行制约,明确优生优惠政策);⑷组建计生义务宣传队。 |
各重点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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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 |
协会会员登记、划分会员小组,落实会员小组长及会员联系育龄妇女名单。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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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村(居)两委、协会会长及村民代表会议 |
讨论通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对通过的村规民约要进行公示)。 |
各重点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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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工作日程安排
步骤 |
时间 |
工 作 |
完成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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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大排查、大服务、大执法的准备工作 |
掌握有关底数和基本情况 |
镇计生办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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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次计生行政执行 |
确保征收率和符合率到位 |
镇计生办 各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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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组织人员到外来人口较多的企业,集中开展“三服务” |
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
镇计生办 经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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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镇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和计划生育宣传队,带领队员和协会会员小组长在村内开展活动 |
镇、村两级开展上门宣传和“四个一”活动(为孤寡老人、独生子女家庭或计生困难户做一件实事)。 |
各片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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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召开镇属有关部门(特别医院、学校等)协调会议 |
出台、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优惠政策 |
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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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组织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温馨服务”检查 |
镇服务站 镇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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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村(居)两委、服务员及小组长计生知识培训(镇会议室) |
镇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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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规范化的企业计生协会 |
各片、 经济发展办、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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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村级会员之家、人口分校、计生服务室 |
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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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四清三落实”扫尾 |
镇计生办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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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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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村(居)做好总结完善工作,整理资料,制度规范上墙。 2、组织检查验收,对不合格村进行查漏补缺。 3、总结经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
镇党政办 镇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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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坞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
村(居)考核标准
按照“组织保障好、制度运行好、政策落实好、管理服务好、干群关系好”五个好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1、组织保障好(20分)。村(居)“两委”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支持村级计生服务员和计生协会开展工作。做到村(居)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人口计生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有一个设施基本齐全并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村(居)“两委”、计生协会和计生服务员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明确,人员报酬、活动经遇、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制度运行好(20分)。认真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建立合法有效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合法有效落实到位,对违法生育具有约束力。实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3、政策落实好(25分)。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扶政策和当地制订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本村(居)根据实际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并有效落实。严格控制违法生育,无违法生育或大村(居)计划生育率控制在考核要求以内。
4、管理服务好(20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经常性地组织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口计生宣传培训活动。群众计生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普及率达到考核要求。村(居)级基本台帐齐全,记录清晰、统计信息准确无误。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外来、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到位。
5、干群关系好(15分)。村(居)级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作用发挥。宣传服务到位,群众生育观念转变明显,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考核要求。无出现计划生育方面原因引发的恶性案件。
得分在90分以上,且连续二年村(居)无违法生育或大村(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且不存在利益分配“负导向”现象和无出现计划生育方面原因引发的恶性案件的为示范村(居);连续三年出现计划外生育或得分在80分以下,计划生育率低于90%,或出现计划生育方面原因引发的恶性案件的为整治村(居);其余为合格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