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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16 信息来源:坞根镇 浏览次数: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镇开展了“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在消除“三合一”现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是,近期我镇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企业“三合一”有回潮反弹现象,影响和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台州市、温岭市领导批示和讲话精神,根据温岭市政府12月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00612月至20071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坞根”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基本消除企业“三合一”现象,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612月起,重点行业和区域不再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基本消除现有“三合一”企业。力争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企业“三合一”现象,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和长治久安。

三、源头控制

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解决员工宿舍的设置问题,使员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三者得到有效分离。坚决堵住“三合一”产生的源头,从建筑立项、设计、施工、消防验收、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发放、企业用房租凭管理等各个环节加以严格控制。

四、整治重点

鞋帽服装、纸箱包装、塑料皮革、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劳动密集型行业。

五、整治措施

根据企业安全隐患状况开展综合评估,按ABC三类分别予以定档,A类为安全生产较好单位,重在巩固、提高、规范,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逐步予以推广;B类为安全生产一般单位,重在帮画其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引导其向A类靠拢;C类为安全生产较差单位,必须严加监管,严格整治,强制落实整改措施,使其达到行业安全标准,对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企业,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关停和限期整改等措施加以落实。

(一)关停企业

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原来通过“三合一”整改已合格,现在又回潮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那些拒不执行隐患整改和限期整改仍未到位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闭。

(二)限期整改企业

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要按照整改方案,采取调整功能布避、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措施,使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1、搬迁:对员工宿舍一时难以与仓库、车间分离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内部功能进行调整,将员工宿舍搬至一、二层,保障疏散畅通,减少疏散长度,提高安全系数;二是租用居民空闲房,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排员工住宿,改善居住条件。

2、改造:一是将员工宿舍和生产、储存场所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员工宿舍另行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确保整改过渡时期的人员安全;二是数家企业之间,隔墙上开设安全出口,增加安全通道;三是在注重防盗的同时,在各楼层拆除部分铁栅栏或在疏散楼梯附近开设可外推的窗户;四是在走道外设置室外铁爬梯和在宿舍内增加逃生的必需工具和设施;五是家庭住宅建筑内设置车间或仓库的,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原则上不应设置家庭住所。对家庭住所搬迁确有困难的,临时设置家庭住所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家庭成员常住人数不超过2人;②住所所在楼层为二层以下(包括二层);③家庭住所与其他部分有可靠的防火分隔,设置防火门。

3、防范:一是推行简易火灾事故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高发现和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二是在重点部位、重工蔓延路径上设置自爆式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迅速蔓延;三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设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教会员工常见的防火、灭火方法,提高员工的灭火逃生能力,强化业主的责任主体意识;五是在家庭作坊生产加工相对集中的区域组建消防安全宣传队、巡防队和灭火队,开展区域联防和自防自救工作;六是对占用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通道等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和妨碍灭火救援行动且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违章建筑,必须依法强制拆除。

六、集中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1210日前)

1、组织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召开各种类型的动员大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会,大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使所有“三合一”企业业主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形成整治的良好氛围。

2、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工作,全面摸清“三合一”企业的状况,建立重点管理档案,确定整治名单,落实分类专项整治责任人,签订专项整治责任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证照“三合一”企业和隐患严重的企业应依法及时予以关闭和停产停业整改。

3、对参与集中整治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1211日至1225日)

1、发布限期整改公告,逐户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达到整改标准。

2、引导督促“三合一”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各村帮助企业采取措施限期达到整改标准。同时,与达到整改标准的企业签订长效管理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出现反弹。

(三)强制执行阶段(20061226日至2007110日)

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三合一”企业,镇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停产停业,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直至依法予以关闭。

(四)验收提高阶段(2007111日至131日)

1、组织整治考核验收组,根据整改标准,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严防死守,确保“三合一”企业不回潮、不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采以高压态势,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整治到位。各村、各企事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到人。要明确企业业主、单位法人以及出租房屋业主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监管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和集中整治的措施,逐户、逐厂地进行地毯式检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

(三)加强宣传,强化执行。各村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业主对专项整治的认识。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对抗拒整治的企业,以及整治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曝光。要强化专项整治执法的力度,对拒绝整改的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强制整改到位。同时,要落实安全应急预案和社会稳定预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四)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合力共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上下统一,步调一致,紧密结合,齐抓共管,全力完成目标,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督查,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开展争先赶超活动。要加强考核、奖优罚劣,对不履行整治职责、监管不力等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尤其是对发生在“三合一”企业的人员伤亡及重大损失的火灾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实施责任倒查。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彻底消除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实现工业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附件:温岭市“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火灾隐患△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府办

坞根镇党政办                         2006126日印发

温岭市“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一、企业的员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三者应该有效分离,目前三者分离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前提下,员工宿舍可以设在底楼,但应有独立的防火分区,且必须有二个不同方向地通厂外的安全出口。

二、在单间落地式民房改建的车间或仓库内,如有户主留宿,则宿舍宜设在二层以下,人数限在2人以下,且有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

三、集体宿舍不能用可燃材料分隔,电线必须套管铺设,窗户不能安装防盗窗等阻碍疏散的装置,必须要有两个安全疏散出口,设置独立的开水间和厨房间,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危险化学品应专库独立存放,甲、乙类危险物品严禁存放在民房内,其它原料、成立均应独立存放在符合安债权求的仓库内,车间内危险品限放一天用量。

五、车间每层必须设2个以上疏散出口;车间、仓库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志。

六、严格用火用电等管理制度,按照行业规范标准铺设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定期检测更换,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必须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储存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八、自备发电机房、锅炉房及烘箱按要求独立设置,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九、按《建设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每一配置点不得少于24ABC干粉灭火器,每层不少于一个设置点,如每层面积超过80平方米,按第40平方米一具灭火器计算配置。

十、生产场所、仓库内配置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时报警。

十一、企业必须建立一支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或应急小分队)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提高安全意识,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及逃生自救互救的一般知识。

十二、企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上墙。

十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与车间、班组、仓库、宿舍负责人及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专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特种专业人员要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