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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坞根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16 信息来源:坞根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办公室、有关单位:

现将《坞根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坞根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0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和省安监局、台州市安监局和温岭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10]60号、台安监管[2010]43号、温安办[2010]1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坞根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做好宣传发动、以点带面、自查自纠、跟踪检查、指导整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力争通过两至三年努力,达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

三、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导向,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让企业主明白企业才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者,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各村(居)要按照浙安委[2009]12号的要求,结合本村(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定,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推进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安全标准化实施覆盖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程度,控制和减少生产过程不安全因素。2010年,力争全镇已取证矿山和危化品生产单位安全标准化参与率达100%,达标100%;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标准化参与率达到50%以上;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参与率不得低于80%

(四)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以政策为导向,以执法为手段,监管和服务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未按《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要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同时,要将企业安全管理分级情况分别向金融、发改、人力社保、科技、工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5月份):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居)、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88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开展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第二阶段(20106月初至7月底):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建立档案,完善工作台帐。规模以上企业要带头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做好示范,当好表率。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主管部门报送。

1)依法生产经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证照齐全有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培训并取得资质,坚决杜绝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杜绝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现象。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级和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根据“一岗双责”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行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建立与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设置安全生产机构。依法设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保障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保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6)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支出;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开展“三级”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深入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申报登记、辨识、检测评估等环节工作,落实防范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对兼并、收购、改制等产权变动以及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8)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专人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实行监控治理。

9)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班组、工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认真查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解决实际困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第三阶段(20108月初至10月底):检查执法阶段

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由安全监察中队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现场管理、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要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监察效率。

(四)第四阶段(201011月份):总结提高阶段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活动情况的总结,挖掘好的做法和经验,巩固取得的成效,纠正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要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要注重工作创新,既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又不得借机随意设卡、刁难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活动各项工作,并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

各村(居)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活动。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和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与企业基础工作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舆论宣传,畅通信息渠道

活动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标语、报刊、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媒体作用,搞好活动宣传,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各单位在7101110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