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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村(居)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15 信息来源:松门镇 浏览次数:

松镇委〔201074

 

关于做好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

村(居)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居):

根据台州市信访局通知要求及温信联办[2010] 35号文件通知精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五个一” 建设评查上报工作在1120日前完成,为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村(居)的推荐上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镇各村(居)

二、检查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表三)

三、时间安排

111月上旬,各村(居)进行自查并申报(申报时间截止119);

2111011日,镇组织有关人员到村(居)查漏补缺;

311月上旬,市信访局组织初评推荐(到村居实地抽查);

412月上旬,迎接台州市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考核,也是镇对村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驻村及村居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村居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验收标准,认真查漏补缺,把好申报关;各驻村干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助村居做好申报工作。

3、申报单位要写出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在初评和验收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市信访局除通报批评外并取消评先资格。

附:表一: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申报表

    表二: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村居申报表

    表三: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合格村居

创建条件和验收标准

                                   

中共松门镇委

                               2010年10月20

 

主题词:信访  基层基础建设  合格示范村居  推荐  通知

抄送:市信访局

表一

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社区)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

 

 

 

 

(盖章)

     

镇(街道)

党委意见

 

 

 

 

(盖章)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注:1、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2、此表一式两份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表二

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村居(社区)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

 

 

 

 

(盖章)

     

镇(街道)

党委意见

 

 

 

 

(盖章)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注:1、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2、此表一式两份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表三

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合格)

村居(社区)创建条件和标准

 

村居(社区)

建立健全基层

信访工作组织

网络

1、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

记担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

2、信访工作机构与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结

合起来,与治保、调解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3、村居(社区)基层组织在调处化解信访问题和矛

盾纠纷中责任责任明确。

4、建立一支信访信息员队伍。

配齐配强基层

信访工作队伍

有一名以上兼(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建立完善

基层信访

工作机制

1、建立信访问题半月一排的排查制度。

2、建立重大节假日、各级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

前排摸和信息报送制度。

3、建立信访登记制度。

4、建立初信访答复制度。

5、建立陪访导访制度。

6、建立村居(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7、建立信访回访制度。

8、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落实固定

办公场所

1、有信访接待和调处的专门工作场所。

2、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上墙。

3、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规范明确。

4、建立台帐。

落实信访

工作经费

信访工作经费能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