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310Y/2017-529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松门镇
关于做好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村(居)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松镇委〔2010〕74号
关于做好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
村(居)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居):
根据台州市信访局通知要求及温信联办[2010] 35号文件通知精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五个一” 建设评查上报工作在11月20日前完成,为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合格、示范村(居)的推荐上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镇各村(居)
二、检查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表三)
三、时间安排
1、11月上旬,各村(居)进行自查并申报(申报时间截止
2、
3、11月上旬,市信访局组织初评推荐(到村居实地抽查);
4、12月上旬,迎接台州市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考核,也是镇对村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驻村及村居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村居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验收标准,认真查漏补缺,把好申报关;各驻村干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助村居做好申报工作。
3、申报单位要写出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在初评和验收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市信访局除通报批评外并取消评先资格。
附:表一: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申报表
表二: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村居申报表
表三: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合格村居
创建条件和验收标准
中共松门镇委
主题词:信访 基层基础建设 合格示范村居 推荐 通知
表一
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村居(社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主 要 事 迹 |
(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2、此表一式两份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表二
台州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合格村居(社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主 要 事 迹 |
(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2、此表一式两份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表三
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合格)
村居(社区)创建条件和标准
|
村居(社区) |
建立健全基层 信访工作组织 网络 |
1、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 记担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 2、信访工作机构与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结 合起来,与治保、调解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3、村居(社区)基层组织在调处化解信访问题和矛 盾纠纷中责任责任明确。 4、建立一支信访信息员队伍。 |
配齐配强基层 信访工作队伍 |
有一名以上兼(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
建立完善 基层信访 工作机制 |
1、建立信访问题半月一排的排查制度。 2、建立重大节假日、各级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 前排摸和信息报送制度。 3、建立信访登记制度。 4、建立初信访答复制度。 5、建立陪访导访制度。 6、建立村居(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7、建立信访回访制度。 8、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
落实固定 办公场所 |
1、有信访接待和调处的专门工作场所。 2、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上墙。 3、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规范明确。 4、建立台帐。 |
落实信访 工作经费 |
信访工作经费能得到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