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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81002680310Y/2017-529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松门镇
于印发《松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松政〔2011〕27号
关于印发《松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松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松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松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内容一览表
3、松门镇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
4、松门镇水产冷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
5、松门镇机械及其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
6、松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
7、松门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
8、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 隐患 治理 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
活 动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精神,我镇将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危化生产经营、船舶修造、水产、冷冻制冰、工业用电、建筑施工、渔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四、工作分工
按照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
㈠矿山、冶金、危化经营单位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办、安监中队负责,安监中队牵头指导,派出所、国土分局、交通执法中队、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㈡船舶修造、机械制造、冷冻制冰企业等工业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工业发展办负责,工业发展办牵头指导,渔政执法中队、安监中队、供电所、工商分局、消防中队、总工会等部门配合实施。
㈢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管执法分局牵头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办公室、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配合实施。
㈣渔业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渔业发展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渔政执法中队、海事处、边防工作站等部门配合。
㈤学校、商场、市场、超市、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分局、松门卫生监督所、消防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边防站等配合实施。
㈥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宾馆、旅馆、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政法综治办公室负责,镇消防中队、派出所、边防站、工商所、松门卫生监督所等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底前)。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具体活动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各牵头单位也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制订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指导意见。
㈡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全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情况以及涉及专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等情况。对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要列为排查的重点对象。同时,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㈢隐患整改阶段(2011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台州市政府、温岭市政府挂牌督办外,镇政府将再确定5个镇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并予以文件下发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㈣督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10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吴庆华任组长,分管线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中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具体人员,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分管线领导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
㈡部门联动,广泛发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要予以密切配合,做到计划安排细,隐患治理严,各负其责,共同行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障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特别是技术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㈢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既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创新监管机制,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㈣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的宣传活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㈤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这项工作,附件1、3、4于每季末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附件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年”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庆华
副组长:林红斌 陈灵华 王永健
陈景永 潘富军
成 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附件2
松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内容一览表
序号 |
行业 |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矿 山 企 业 |
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无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3、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4、露天矿山是否已经取消落后的掏底扩壶坍落开采工艺,矿山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
潘富军 |
安全办 安监中队 |
派出所 边防站 国土分局 |
2 |
冶 金 企 业 |
1、《轧钢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铸造企业各种专业炉的安全运行情况。 5、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室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8、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9、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
潘富军 |
安全办 安监中队 |
工商分局 派出所 边防站 |
序号 |
行业 |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3 |
化 工 经 营 企 业 |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台、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牢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
潘富军 |
安全办 安监中队 |
派出所 交通执法中队 |
4 |
危 险 化 学 品 充 装 企 业 |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气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
潘富军 |
安全办 安监中队 |
派出所 工商分局 |
序号 |
行业 |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5 |
船 舶 修 造 企 业 |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船舶修造企业现场管理情况,厂区布置、功能划分情况,各船台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厂区是否清扫整洁,原村料、工装器具是否有序堆放,道路和作业区内通道是否畅通。 3、船舶修造场所有否单独架设用电主干线;主干线到各船台的分支线路是否用电缆埋设或管理敷设;每个船台的配电箱安装保护装置情况。 4、船舶修造企业的工业用气进货渠道、储存情况、割焊作业的条件和规范情况。 5、船舶修造企业的喷漆现场是否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是否有专人监管;喷漆作业的场所情况,是否按规范操作。 6、高空作业是否有隔栏保护,高空危险场所是否有警示标志,有否防坠落伤人措施。 7、船舶修造企业的船台出租有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否签订责任状及以租代管、租而不管的情况。 |
潘富军 |
工发办 |
安监中队 供电所 工商分局 消防中队 总工会 |
6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率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
陈景永 |
城管执法分局 |
村镇办 国土分局 规划分局 |
序号 |
行业 |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7 |
渔 业 企 业 |
1、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经费投入情况,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情况。 2、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证书内容与实际相符情况;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职务船员按规定获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情况,普通船员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情况;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3、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情况,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情况;航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 4、渔船编队生产情况,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行业和其他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状态情况。 5、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情况,气象预防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6、防硫化氢等易燃有毒气体的具体措施是否到位。 |
陈灵华 |
农渔办 |
渔政执法 中队 海事处 边防工作站 |
8 |
水 库 |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8、通航建筑和设计的可靠性情况,制订船舶避洪方案情况。 |
陈灵华 |
农渔办 |
各管理区 |
9 |
学 校 |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
王永健 |
社发办 |
交警中队 松门卫生 监督所 消防中队 |
序号 |
行业 |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0 |
商场专业市场超市饭店 |
1、商场、市场、超市、饭店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 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商场、市场、超市、饭店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
王永健 |
社发办 |
派出所 消防中队 边防工作站工商分局 |
11 |
宾 馆 旅 馆 |
1、宾馆、旅馆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4、电报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5、宾馆、旅馆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
林红斌 |
政法 综治办 |
派出所 消防中队 边防工作站工商分局 |
12 |
三合一、多合一、出租房 |
1、 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 建筑层数、耐火等级、消防安全疏散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情况。 3、 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 “三合一”,“多合一”以及出租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 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
林红斌 |
政法 综治办 工发办 社发办 |
派出所 消防中队 边防站 工商分局 各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