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计划总结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度全市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0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浏览次数:

温政办发〔20053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既是保护国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客观需要,又是拓展发展空间、缓和人地矛盾的重要举措。根据浙土资发〔20033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05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今年是完成新一轮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的攻坚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要引起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大、投入多等困难,及时将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建设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所辖村和项目;国土、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全市2005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岭市2005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表

 

 

 

二○○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

温岭市2005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

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表

 

单位:亩

(街道)

标准农田建设

建设用地

复垦计划

土地整理面积

其中标准农田

太平街道

0

0

30

城东街道

0

0

30

城北街道

1400

1200

30

泽 国 镇

6000

5000

100

大 溪 镇

6000

5000

200

松 门 镇

0

0

150

箬 横 镇

9000

7500

100

新 河 镇

12000

10000

100

滨 海 镇

9600

8000

100

温 峤 镇

0

0

100

城 南 镇

2800

2400

150

石桥头镇

3000

2500

150

坞 根 镇

3000

2500

80

石 塘 镇

0

0

50

   

52800

44100

1370

备注:1、城区各街道及省级中心镇建设用地复垦超额完成面积可按1:8折抵标准农田建设

 

 

 

  

 

 

 

 

主题词:土地  整理  任务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