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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15:0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耕地质量,缓解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有效途径。1999年,台州市下达给我市的新建15.5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经过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至2002年底建成标准农田22.9万亩,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了台州市下达任务。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5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36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55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台政办发[2003]83号)要求,2003至2005年,我市要继续完成土地整理(包括园地整治)面积13.9万亩,其中完成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3万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该任务及2003年度的计划指标下达给各镇、街道(详见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将土地整理、优质园地划补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今年超额完成任务的,可滚动折抵下一年度的计划任务数。市国土资源、财政、农林、水利、农综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全市13.9万亩土地整理和11.3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岭市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 

 

 

 

二○○三年九月一日

 

 

 

 

 

附件:

温岭市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

 

(街道)

2003-2005年任务

2003年度计划

2003年度

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

 

其中:

标准农田

土地整理

 

其中:

标准农田

城东

 

 

 

 

14

城北

2900

2000

600

500

16

横峰

 

 

 

 

19

泽国镇

1900

1500

1900

1500

90

大溪镇

7600

6000

2000

1600

90

松门镇

15000

12000

6000

5000

150

箬横镇

45000

35000

9000

7500

150

新河镇

29000

23000

5800

5000

100

滨海镇

20000

17000

9000

7200

100

温峤镇

9200

8000

5500

4300

29

城南镇

8200

6500

3500

3200

100

石桥头镇

3100

2500

500

400

50

坞根镇

6300

5000

1900

1500

 

合计

148200

118500

45700

37700

908

考核办法:

1、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含园地划补。

2、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没有完成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3、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任务的得1.5分,超额完成的每超500亩加0.5分,建设用地复垦每超50亩加0.5分。

 

 

 

 

 

 

 

 

 

 

 

 

 

 

 

 

 

 

 

 

主题词:土地  建设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9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