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776/2017-447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度全市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温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是保护国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缓和人地矛盾的重要举措。根据浙土资发〔2003〕3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06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困难,及时将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建设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所辖村和项目;国土、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2006年度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岭市2006年度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任务安排表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温岭市2006年度标准农田建设
和建设用地复垦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镇(街道) |
标准农田建设 |
建设用地 复垦计划 |
|
土地整理面积 |
其中:标准农田 |
||
太平街道 |
|
|
30 |
城东街道 |
|
|
|
城北街道 |
260 |
250 |
30 |
横峰街道 |
|
|
|
泽 国 镇 |
1200 |
1000 |
70 |
大 溪 镇 |
4800 |
3000 |
200 |
松 门 镇 |
1200 |
1000 |
175 |
箬 横 镇 |
7200 |
6000 |
150 |
新 河 镇 |
8400 |
7000 |
100 |
滨 海 镇 |
8400 |
7000 |
100 |
温 峤 镇 |
1200 |
1000 |
100 |
城 南 镇 |
2400 |
2000 |
175 |
石桥头镇 |
600 |
500 |
100 |
坞 根 镇 |
|
|
70 |
合 计 |
34460 |
28750 |
1300 |
备注:1、建设用地复垦超额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可按1:8折抵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按验收面积计算考核任务。在没有完成考核面积的情况下,在建项目可按工程进度折算面积,但不能计算加分面积。
主题词:土地 整理 任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