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776/2017-447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年度计划(200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年度计划(200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年度计划(2006年)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一年。根据《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规定,为认真贯彻实施《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特制定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年度计划(2006年)。
(一)调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相应调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具体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3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
(二)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制定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4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
(三)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制订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计划。(7月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7月至8月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11月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学习培训计划要在5月初完成,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
(四)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普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12月底前,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五)按计划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出台文件。根据《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本着“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2005年底以前出台的文件,要进行认真清理(8月底前,各起草单位负责)。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清理和评估制度,对实施满1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估计、组织清理、进行汇编,及时做好修改、废止工作。
(六)抓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05]118号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4月底前,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七)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1月底前,市法制办组织实施)
(八)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6月底前,市法制办负责)。各行政执法主体与各内设机构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建立制度、落实到位。(4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
(九)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积极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12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
(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去年被市人大评议的14个行政执法主体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意见,完善行政执法机制。(6月底前,14个被评议的行政执法主体)
(十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工程的建设和信用,推进网上政务公开。(12月底前,市府办及各行政执法主体)
(十二)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6月底前,市府办组织有关部门完善)
(十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浙政发[2005]46号)和《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浙政发[2005]47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5月底前,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组织有关行政机关)
(十四)建立健全行政层级监督制度,及时了解下属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要坚决追究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的相应责任。探索监督的新方式,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的实效性。(12月底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6月底前,编委办、法制办负责)
(十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整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梳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调查工作,做好界定行政执法职能及其法律依据的工作。(6月底前,市法制办、各行政执法主体)
(十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行政机关工作规则,按照“准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7月底前,各行政机关负责)
(十八)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定期不定期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2月底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组织民间纠纷和矛盾排查调处功能,妥善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12月底,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组织实施)
(二十)规范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养殖证》和《海域使用证》等权证的核发和收回、注销程序,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2月底前,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拓宽构建和谐社会新途径。规范合同文本,要在工商企业、房地产二级市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先开展仲裁事业,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做好迎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仲裁法实施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6月底前,市工商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12月底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经局、市外经贸局、市贸粮局、市工商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建工局、市农林局、市国土局和市食药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三)完善法制工作例会制度,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3月中旬,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每季召开部门和镇、街道法制机构负责人会议。市法制办负责)
(二十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浙委发[2004]53号文件的要求,研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为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各镇、街道配备专职法制员,落实专门的办公室和专用设备。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配足配强法制人员,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12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
(二十五)各级法制机构要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交流等工作。要根据《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撤销和纠正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12月底前,市法制办组织各法制机构实施)。
主题词:依法行政 年度计划 2006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