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776/2017-447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温政办发〔2008〕64号
各渔业镇,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海事处,市边防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8〕20号),全面加强海上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08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各渔业镇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计划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二○○八年五月五日
2008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
一、渔船买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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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内容 |
整改时限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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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内渔船买卖 |
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清理完毕 |
凡挂靠的渔船必须纳入船舶所有人所在镇管理。 |
1、市内跨镇挂靠的渔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取消政府优惠补助政策。 2、任何单位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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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以往渔船买卖关系 |
自发文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完成有关手续 |
二、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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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时间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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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的技能培训 |
2008年4月— 8月 |
各渔业镇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 |
2008年伏季休渔结束前尚未达到合格的持证职务船员的渔船以及非熟练渔业劳力(取得渔业专业训练合格证或专业基础训练合格的证书一年以内的)超过50%的渔船,要实行停产整顿,并取消一切优惠补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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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报名、组织工作 |
三、渔业经营管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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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 间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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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辅助船经营管理机制 |
2008年底前 |
有30艘以上渔业辅助船的镇完成公司化经营 |
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司化经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各渔业公司适当补助。 2、市政府对各渔业镇进行考核。 3、对未纳入公司化管理的渔船予以重点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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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渔船经营管理机制 |
2010年底前 |
1、在2008年底前努力完成20% 2、在2009年底前努力完成60% 3、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
四、渔政船建设和租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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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 间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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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船 租赁 |
2008年4月—2008年7月 |
确定租赁对象、招聘培训船员并投入执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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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船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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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立项筹建及招投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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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渔政船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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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验收工作并投入执法管理 |
五、救生筏配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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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 间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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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筏 配备 |
2008年4月—5月 |
渔运船必须配备2只10人以上的救生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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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8月 |
深水流网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需配备2只10人以上的救生筏 |
1、在规定时限内配备予以适当补助。 2、在规定时限内未配备的,取消优惠补助政策。 |
六、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和渔港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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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 间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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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 业安 全救 助信 息系 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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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招投标工作 |
1、完成渔业辅助船和250马力以上捕捞渔船终端设备配置,并开始运行。 2、在规定时限内配置的,省财政补助30%,市财政补助40%。 3、市财政确保资金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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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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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底前 |
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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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可视化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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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招投标工作 |
市财政确保资金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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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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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底前 |
完成验收 |
七、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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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 间 |
要 求 |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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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管理员 |
2008年4月 |
各渔业镇在规定时限内足额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
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对镇、村渔业安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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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司安全管理员 |
2008年5月 |
各渔业村、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渔业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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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2008年5月—6月 |
在规定时限内修订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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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难救助奖励制度》《渔业安全违规举报奖励制度》 |
2008年5月—6月 |
在规定时限内修订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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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值班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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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修订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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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修订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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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生产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修订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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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船长扣分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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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黑名单制度》 |
2008年7月—8月 |
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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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渔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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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时 间 |
工作重点 |
要求、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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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 业 安 全 执 法 检 查 |
2008年4月—5月 |
1、严厉打击渔运船违章装载、超载、搭客; 2、海捕虾违规用药整治; 3、休闲渔船管理。 4、加强雾季航行、夜间航行宣传教育及管理。 |
1、渔运船违规的,一律停航东海塘避风闸整改; 2、所有渔运船必须配备2只10人以上的合格救生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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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 |
1、流动张网禁渔期管理; 2、拖虾禁渔期管理; 3、拖网、帆张网禁渔期管理; 4、增殖放流保护区巡航管理; 5、深水流网渔船重点监管。 |
1、拖网、拖虾渔船不得在禁渔期调整为其它作业; 2、拖网、帆张网、拖虾渔船如在禁渔期违规,一经查获,取消政府优惠补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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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1、10月—11月开展渔运船及10人以上高危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加强出海检查及禁渔线内巡航; 3、加强中日、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专项特许证的港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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