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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大会战”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00:00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温交2017〕37号

 

 

               关于加强“交通大会战”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全面营造“交通大会战”工作氛围,不断提升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水平,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工作环境,现就做好交通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综合交通总体规划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打好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工程建设、项目前期、交通治堵、美丽公路、客运改革、港航物流、最美行业等重点工作为主线,通过多视角、高密度的信息宣传,形成思想统一、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为温岭交通运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按月动态宣传。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公交改革美丽公路等相关部门掌握的各项重点工作动态,每月汇总推进情况,更新挂图作战工作图(表),包括进展情况、存在困难、下步打算、工作特色亮点,形成动态进度通报,“交通大会战”专报、温岭交通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予以公布。

(二)常态化宣传。注意挖掘、提炼各项重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成果,尤其对省市关注、取得重要突破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要推出集中宣传。要坚持交通项目建设进行到哪里,信息宣传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及时向社会各界发送温岭交通运输行业亮点信息。

(三)联动新闻媒体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温岭日报》、《交通旅游导报》等主要报刊专题报道的宣传,同时依托电视台、“交通运输之声”广播电台等载体,正确发挥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展示全市交通运输战线干部职工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良好精神面貌,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舆情引导。主动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用好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手段,重点在准、新、微、快上下功夫,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传播正能量。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及时关注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出台和敏感时间节点舆情动向,主动回应关切,积极稳妥做好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局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要为宣传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保障,积极支持配合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宣传采访活动。各单位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确定12名文字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网络舆情联络员,不遗余力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宣传内容、宣传载体,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和报道;要策划和组织有创意、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宣传效果。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信息、网评员队伍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主动对接,做好宣传选题策划工作,形成交通宣传合力。信息报送要遵循真实、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报送微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图文结合要求标题生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提供图片3张以上,并加注图片说明。报送政务信息,要按照规定格式报送,要及时准确,主题突出,数据详实;报送工程专报信息,内容含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困难、下步打算,并及时提炼工作亮点和工作特色;网络舆情反馈,要求在24小时内回应,诚实透明,公众至上;各类信息在报送前务必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微信报送要求每周一条,联系人:谢晓彤

政务信息报送要求每周一条,联系人:谢媚

工程简报信息报送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至局建设科,联系人:林朝军。

网络舆情反馈要求及时回应,联系人:朱福青

为便于联系沟通和工作交流,请各单位、各指挥部信息员、网评员加入“交通大会战”信息交流QQ群,群号:215669826“交通大会战”信息交流微信群。并在420日前将附件内容报送至局办公室,联系人章柠檬。

 

附件:温岭市交通系统信息宣传联络登记表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17418


附件:

温岭市交通系统信息宣传联络登记表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QQ号码

信息宣传
分管领导

 

 

 

 

 

信息宣传
科室负责人

 

 

 

 

 

信息宣传
联络员

 

 

 

 

 

网络舆情

联络员

 

 

 

 

 

注:信息宣传联络员、网络舆情联络员可以兼职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