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8 13:15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止。主要通过中国温岭政府门户网、温岭政府信息公开网、温岭水利防汛信息、温岭水利微博微信公布。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活动责任。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实际,能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全年2次。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政务信息保密审核、社会评议、重大事项公开与听证、考核与奖罚、责任追究、政府新闻发言人、信访投诉处理和监督”等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清理规范,及时公开信息。一是按《条例》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程序;社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示。二是对公开程序进行规范,首先要求各有关科室对应该公开的内容,按程序审定后,由主管科室根据有关要求,按批次公开信息。三是建有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前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失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75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政府信息340条,包括:领导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3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13条、专项经费128条、政府建设19条、财政预决算2和动态信息151条等;在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在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阶段我们将逐步加大内外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提高我局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岭市水利局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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