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办法、意见,编制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温岭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一直以来,我局明确由分管教育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搭建工作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所有可以公开的教育信息均通过温岭教育信息网进行了公开,重要的人事、招生、招考、规划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拓宽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二是创新便民信息公开工作。在温岭教育信息网首页设置“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流程,提高时效,方便群众及时咨询了解所需信息,民办学校审批、学生休转学、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实现网上快速办理。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我局积极与温岭日报社、温岭电视台开展长期合作,对于市民关注的中高考招生录取、阳光招生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确保了招生考试工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全年共刊出《温岭日报》“教育视窗”专版24期,在温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教育时空”节目24期,编印《温岭教育》内刊11期。四是借助新媒体传递教育信息。将“温岭微教育”作为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465条,其中涉及政府公开信息达22条;“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494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59条;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事件达8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文件达89个,全部在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同时,将教育财政预算决算、义务教育阳光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中高考招生录取、督导评估结果、物资采购招标中标等作为重点领域内容,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温岭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24类。
政策决策类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府决策、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共1条。
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共79条。
便民服务类信息,包括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共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渠道。一是通过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二是按要求向温岭市档案馆、温岭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文件,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通过温岭教育信息网,及时公开招生考试、教师招录、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教师资格认定等通知、公示,以及全市教育工作动态信息。四是通过党报、电视台等公众媒体,及时公开教育改革、招生考试等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通过机关公开栏等公开党务政务重要信息、人员去向等,在机关大厅醒目位置公开科室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六是主动参与“12345热线”,与市民开展沟通交流。6月22日上午9:00至10:30,我局周志云局长在市“12345”热线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我市招生考试、划片入学、教育收费、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李佳佳当面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1月13日我局法制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当面向申请人送达《温岭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温教政信公〔2017〕1号)。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尚未对此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5月3日,我局收到17名曾为20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初民办教师的申请书,申请公开事项为提供民办教师身份信息及何时、因何原因离岗信息。尽管涉及信息年代久远,查找困难,但我局高度重视,在法定时间内,不仅检索了教育局档案室所有相关存档信息,还派专人赴相关的8个镇(街道)办事处及市档案馆调取相关信息。此后,我局作出答复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担任过民办教师的名册及经检索能查到部分人员的离岗原因。2016年11月21日,17名原告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认为我局答复函不够全面准确,要求重新提供准确全面的民办教师审批手续及何时何原因离岗停薪等有关信息。
2017年4月11日,经审理,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定,我局作出的答复函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已经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局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教育系统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工作人员有待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二是个别科室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个别信息需公开而未及时公开的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抓住工作重点,把握关键节点,强化宣传报道。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评优评先等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工作亮点的宣传,做好年度工作目标和教育专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宣传。
2.拓展信息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充加强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密切联系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主动提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及时通过媒体做好相关教育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功能,改变重发布轻服务的现状,使其真正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实现政民互动的新渠道。
3.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及时进行公开。继续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强化各科室制定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岭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