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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部分辖区中队管辖范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00:00 浏览次数:

 

温岭市公安局文件

 

温公通字〔2017〕126号

                                         签发人:陈正聪

 

 

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

交警大队部分辖区中队管辖范围调整》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

为便于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适应新的交通管理需求,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研究,现将《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部分辖区中队管辖范围调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严格遵照执行。

一、城区一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温公通字[2014]96号)的基础上,增加原新河中队管辖的大石松一级公路(不含)以南、路泽太一级公路城东段以东部分城东街道区域内的道路(路泽太一级公路的管辖范围不变),横淋线以4km +140m(新河镇界牌)为界。

二、城区二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的基础上,大石松一级公路8km+200m(石刺头村与上山村交界处)至13km(大石松一级公路万昌北路路口,不含路口),减少大石松一级公路万昌北路路口至15km+850m(西岙嘴隧道东侧,含隧道)及城北进出口辅道

三、城区三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的基础上,增加大石松一级13km(大石松一级公路万昌北路路口,含路口)15km+850m(西岙嘴隧道东侧,含隧道)及城北进出口辅道,增加大石松一级公路北侧西岙嘴村部分道路。万昌北路与泽国中队接壤以洋江大桥北侧(含大桥)为界。

四、泽国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的基础上, 104复线与大溪中队接壤以1765 km+660m(天皇灯控路口,含路口)为界,万昌北路与城区三中队接壤以洋江大桥北0侧(不含大桥)为界。

五、大溪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的基础上,104复线与泽国中队接壤以1765 km+660m(天皇灯控路口,不含路口)为界。

六、新河中队管辖在原先划定的基础上,减少城东街道区域内的道路,大石松一级公路的管辖范围不变,横淋线以4km +140m(新河镇界牌)为界。

七、东部新区警务区:做好东部新区范围内道路的疏堵保畅、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并协助相关辖区交警中队做好秩序管理和事故接处警等工作。

八、其他辖区中队管辖范围按原规定。

调整后的管辖权限自2018年1月1日0时0分开始执行。

 

温岭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2日

 

温岭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