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6 09:47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和上级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局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予以及时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条,其中,在中国温岭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781条,分别包括公告公示、政策法规、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关系、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社保行政事务等;过局政务微信公开91条。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中,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在局党委的指导下,积极做好范围业务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人力社保系统的重要资讯。

   一年来,我局认真做好涉及行政权力及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人力社保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部门,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为标准,以“工作提效、服务提质”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办事事项透明、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优化,凝心聚力,确保 “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可持续推进。2017年,是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年,借跑一次的东风,我局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同时,不断完善、梳理“跑一次”事项的服务指南,同时将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等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政令〔2012〕302号)等规定,2017年以来先后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预决算科目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信息详细公开。严格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解释工作。同时,为方便预决算信息查找和公众知晓,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开设财政预决算栏目,明确属于主动公开的范畴,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依法规范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起,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并提起行政诉讼。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过去一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细化完善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认真贯彻台州市委和温岭市统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推动修订后《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人社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透明保工作,确保我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在人力资源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二)围绕民生服务推进公开

   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水平和发放等情况,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三)围绕政务参与推进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科室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