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服务水平,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66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温府法〔2017〕16号)等文件通知的要求,按照上级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业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专门内设法制科负责日常工作,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受理。局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版面设计、技术维护和网络安全保障,负责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对局系统各单位科室的监督,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到各科室单位,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信息公开的制度等进行丰富和完善。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行政许可、住房保障等民生热点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四是及时更新,接受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项目目录,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并且及时维护更新,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决策
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部门的行政效能,我局分步实施,严格把关,有力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进程。今年全省实行“建管分离”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八统一”要求,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按照建立“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我们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对权力清单目录、法律依据进行逐一整理审核,努力确保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不遗漏、不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政府信息 45条,另外通过微博发布231条,通过微信发布2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件,我局均能按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0起。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做好我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局内外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提高我局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