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初始排污权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3 15:43: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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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指标分配核定工作。现就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老爸食品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摩轮厂区)、台州邵氏工具有限公司、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城工业区)、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分配核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6日。期间如有对初始排污权分配结果存在疑议的,请与我局管理科联系并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6-86139929。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联系科室:市环保局管理科。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1日

附表一: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初始排污量

备注

COD

NH3-N

SO2

NOX

1

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

3.44

0.52

0.37

0.06


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

3.44

0.52

0

0

温泽环审【20149号批文后

2

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18

0.18

0.005

0.97

煤锅炉改成油锅炉后

3

浙江老爸食品有限公司

1.31

0.2

0.09

3.09

温环审[2017]129号批文之后

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摩轮厂区)

0

0.22

0

4.92


5

台州邵氏工具有限公司

0

0.05

0

0


6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城工业区)

0.69

0.09

0

0

温环审[2017]113号批文之后

7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2.85

0.34

7.21

6.47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1.71

0.23

7.21

6.47

纳管滨湾污水厂后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1.71

0.23

0

0

用煤设备全部改电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1.37

0.14

0

0

纳管东部北片污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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