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商务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温岭市审计局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1月23日对我单位陈荣同志2014年至2015年任市商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整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一、针对“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从2017年开始对于调减的预算指标要严格按照《温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率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操作,及时向财政局办理指标报批手续。对于跨年度固定性的上年结转结余指标按实编入当年的预算。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年初的预算进行合理科学的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 针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我局在市政府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局出台了《温岭市商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结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补助金额和补助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为了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实行双岗把关,减少人为失误。
三、 针对“2014年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从2015年开始我局就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文件,根据当年公布的政府采购有关目录,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 针对“自行聘用清洁工报酬高”的问题
2017年1月,我局根据审计反馈的情况及时清退了该清洁员工。
五、 针对“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我局完善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在内的9项内控管理制度。对局所有资产进行排查摸底,将未办理产权证的资产进行登记,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批次办理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阶段。对机关宿舍内不符合条件的居住人员开展清退,计划年底前完成。
六、针对“与协会脱钩清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以前,因编制限制及挂职人员占编,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为保障日常运转,借用了协会人员。今年我局已向市委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随着新增人员的加入,将逐步减少协会借用人员,争取年底前与协会脱钩。
七、针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今年我局专门成立商务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国企管理中心,调入相关人员充实力量,并出台系列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商务系统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已开展多轮意见征求,将于年底前出台。同时,对5家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评估,选择2家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试点。接下来,我们将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五年改革计划,每年选择1-2家企业进行改革。
关于下属国有企业整改情况:
1.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1)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明确要求该公司对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等文件进行会计核算。现都已整改调账。
(2)针对“无依据列支问题”的问题
对于公司下属无依据提取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医疗基金,现责令停止提取。
对于公司总部人员违规发放的福利,现已责令公司收回。
下阶段将委托中介机构不定期对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收支、财政纪律进行评估、审计,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督促其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针对“工程项目”的问题
明确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工程招投标事宜,按合同法办事、规范基建财务决算,抓紧办理桥下粮库竣工决算。
(4)针对“房屋资产管理”的问题
明确要求该公司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对历史遗留问题查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争取办理相关证件。对账外资产进行重估入账。
2.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针对“未按规定制定市会展中心管理者的薪酬标准,未对公司职工薪酬实行监督管理”的问题
我局已经责成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超标准发放通讯费和超发的年休假补贴予以收回。今后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求部门意见,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该企业的经营情进行评估,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和考核管理制度。
(2)针对“未按规定列支职工福利费”的问题
我局已经责成市会展公司严格执行《温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持办法的通知》、《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废止与上级规定不符的员工福利制度。
(3)针对“未做当年收入入账22.71万元”的问题
我局将督促会展公司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会计培训,严格按照《会计法》、《税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4)针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展位费”的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责成会展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人员法律意识教育,在法律法规和合同契约的框架下进行各类展会活动。
(5)针对“服务费未开具发票,少交税收”的问题
我局已责成市会展中心将少交税收补齐(该公司已于2017年5月22日补齐税款,其复印件附在温商务发〔2017〕27号文件后),未来将督促会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展会费用管理,强化法律和税收意识。
(6)针对“展台搭建、场地清扫等劳务费支出不实和电工劳务合同流于形式” 的问题
我局己按温商务发〔2017〕27号文件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责成会展公司强化公司管理,加强会计和财务知识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建立员工责任到位制度,严格把控展会管理细节。
(7)针对“非会展公司职工以会展中心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款项支付对象与签订合同不一致”的问题
我局将责成会展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展公司合同签订制度。
(8)针对“交警执勤补贴均为现金支付,工资发放单存在同人不同笔迹、不同名字现象”的问题
我局将责成会展公司规范交警执勤补贴制度,并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不再直接用现金发放到个人,确保发放真实性。
八、关于其他问题的整改
对于财政专户资金未通过预算指标追加方式拨入,以后将与财政部门协商通过正常方式拨入。
对于长期挂账的项目经费、往来款项已按照温审决[2017]1号决定书要求上交国库。
对于出借给市燃料总公司的资金。因市燃料总公司为1984年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历史包袱重,职工较多,在目前经济形势下经营困难。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转,维护公司稳定及考虑到所借款项存在复杂的历史原因等因素,故暂缓收回。
对于投入使用的会展中心工程,其原始资料己移交温岭市九龙汇开发有限公司,本局将协助该公司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温岭市商务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