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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帐户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9 00:00 浏览次数:

温人社发〔201782

各镇(街道)、温岭市民卡有限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决定试点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由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代扣代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以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市民卡功能,通过开展城乡医保保费代扣代缴,减少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业务的差错率和漏保率,杜绝基金管理隐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实行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由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代扣代缴,城乡医保保费不再通过镇(街道)、村(社区)收取现金的方式征缴。

二、具体安排

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由镇(街道)上报试点村人员名单,城乡医保中心根据名单与市民卡公司核查、筛查、比对人员信息,确保实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准确有效,确保市民卡全部发放到位;2、细化城乡医保保费代扣代缴协议签订流程,明确协议签订方式;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医保保费代扣代缴的安全性和便利性。4、开展业务培训。市城乡医保中心、镇(街道) 、市民卡公司、银行分别对镇(街道)、村(社区)、营业网点人员进行政策和操作流程培训。

三、工作要求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代扣代缴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市城乡医保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代扣代缴经办流程制定,做好对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及指导;负责向签约银行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应扣款明细信息、做好相关信息核对和基金对账等业务经办工作。签约银行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代扣代缴签约维护及扣款划拨,及时向市城乡医保中心反馈签约及扣款明细信息。

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组织发动、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参保对象的参保资格复审;负责定期跟踪各村(社区)参保进度,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催缴,按时完成本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村(社区)具体负责对城乡居民医保对象的参保资格初审及参保登记;做好集中签约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费催缴,及时提醒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按时完成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

四、签约方式与流程

签约方式分为集中签约和日常签约。

㈠集中签约

在集中签约期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持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村(社区)集中签约地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属家庭人员代办的,还需持户口本。村(社区)统一向签约银行提交签约资料,签约银行负责办理系统签约登记手续。

㈡日常签约

集中签约期过后,符合参保条件尚未办理签约手续的人员,由本人持社保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保卡关联银行网点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

五、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全面实行签约代扣代缴,“全民签约、一户一签、一经签订、长期有效”。非特殊情况,要求参保人员签约在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上,由签约银行代扣代缴。

㈠批量扣款

办理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的参保人员,每年在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批量扣款截止日之前,在本人签约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供签约银行扣款。签约银行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批量扣款期内根据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自动扣款划拨。

㈡零星缴费

每年在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批量扣款截止日过后,对银行批量扣款失败人员或符合参保条件却未签约的人员,由村(社区)负责打印缴费通知单进行催缴;参保人员凭缴费通知单到签约银行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六、扣款与到账

㈠生成扣款。市城乡医保中心负责正常参保人员批量扣款数据生成。后续零星参保人员的的扣款数据,由村(社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同步结算生成。

㈡足额扣款。签约银行根据县社保经办机构应扣款明细信息,及时从参保人员的签约账户内自动划拨城乡居民医保费,不足额不扣款。参保人员可到签约银行各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明细。

㈢到账处理。根据签约银行反馈的成功扣款明细信息,市民卡公司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到账处理。市民卡公司完成与银行代扣代缴账户对账后,按照财政要求,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金汇缴至基金专户。

㈣退费处理。在基金征缴期内〔待遇享受期前(每年1231日前)〕因户籍迁出、死亡、参加职工医保等原因未及时办理中断手续,而造成扣款成功的,可以向市城乡医保中心申请退款。

七、其他事项

在做好全民签约由银行代扣代缴的同时,市城乡医保中心还应积极探索自助缴费、“互联网+”等多种缴费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

办理集中签约和日常签约时,村(社区)和签约银行应当告知参保人员在签约账户预留适当资金,以免扣款失败。

今年是我市开展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的第一年,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和相关银行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确保签约工作顺利实施;市城乡医保中心要加强代扣代缴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本着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流程,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水平。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26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9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