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29 14:06: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南京大汉网络公司
各中小学:
现将《温岭市学生综合实践基地“1+X”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温岭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
温岭市学生综合实践基地“1+X”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台州市教育局和温岭市教育局“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为了高质量地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学生综合实践基地“1+X”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更好地培养我市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建成区域内分布合理、彰显特色、功能优化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二、实施办法
(一)完善运行架构
成立一个总基地(“1”基地),分片区成立若干个基地(x)。
一是将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作为我市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总基地,即“1”基地。
二是根据我省新课程改革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校网布局,盘活我市现有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场地,计划建设若干个有区域特色,个性鲜明,吻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校外实践基地,即“X”基地。
(二)明确基地职能
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要围绕以科技教育、人文教育、生态教育、安全教育为四大主题,项目设置要涵盖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四大领域的综合实践需求。
总基地的职责:制定全市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及基地布局方案,指导全市各分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的项目设置、课程建设与优化、活动实施与评价、教师选聘与培训培养、资源共享与教师流动。科学合理调配各分基地有序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在总基地的牵头下,开展相关教研活动。强化对各分基地的日常工作考核,切实保证各分基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X”基地的职责:各分基地在满足本校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相应片区内在校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是总基地的延伸和补充。
(三)近期工作进度目标
2017年1月底初步完成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第二轮规划设计,按照温岭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分步实施基地综合性场馆和课程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地的科学内涵。
2017年统筹实施现有“X”基地的规划设计、课程设置和活动方案。在每年的四月份开展温岭市级示范性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的创建申报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培育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并实施常规的考核激励机制,保证各类基地有序高效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周志云为组长,局党委委员林盛斌、潘云岳为副组长,局勤管中心主任、基教科长、教研室主任、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和各有关基地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校长任办公室主任。“X”基地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接受总基地的指导和管理。
(二)优化教师队伍
根据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特点,市教育局在教师编制上将适度向总基地倾斜。从现有学校教师队伍、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或聘任,充实基地教师队伍;开展专任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技能精湛的专、兼职实践教师队伍。各分基地根据自身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有计划派老师到总基地挂职锻炼。
(三)优化课程设计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走向常态实施和有效实施,各基地要对课程进行整体规划,重视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课程设计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课程目标设计、学校环境和资源分析、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实施计划及课程评价设计等。
(四)注重特色培育
各基地要注重综合实践活动的特色培育。一是坚持利用地方特色资源,依靠地方特色产业资源,挖掘地方人文资源。二是围绕活动的主题不断丰富内涵,逐步完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三是注重教育科研引领,通过师生小课题的形式深化实践。
(五)加强经费保障
为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各基地的有序高效运行,市教育局将设立专项资金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确保总额不低于50万。
温教勤〔2016〕228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学生综合实践实践基地“1+X“建设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