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至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我局2016年4月份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为本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我局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子宣传栏、公告栏、温岭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多种渠道和平台,及时发布民政动态、政策法规、最新文件等权威信息,使群众能够及时通过网络了解民政的各类新出台政策和动态新闻,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2016年1—12月,通过民政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信息公开专栏共公示信息50余条次。注重发挥新兴媒体功能,“温岭民政”官方微博微信自2014年5月份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累计发布各类原创信息550余条,主动答复群众网上咨询和投诉100余次;2016年1-12月,通过温岭政府信息公开网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文件、人事任免、通知公告、救助资金等信息132条,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的建设要求,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内容、依据、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对外公开,实行网上预约、受理、审批、办结,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14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内容、环节设置,抓好审批信息的日常更新与维护。
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本局网站及温岭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及时公开低保调标、救助资金下拨文件通知,公布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信息,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布各类社会救助的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例,鉴于其所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答复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了信函答复告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将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
温岭市民政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