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东部产业集聚区安监中队:
“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是工贸企业安全的薄弱环节,往往事故易发多发。开展“三场所两企业”整治工作是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是近段时期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补齐短板”的重点内容。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省、市安监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措施大力开展“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4〕68号),现就继续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讲规范、重执行、强基础、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依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网格化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等,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多方合力重点推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安全生产的约束条件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有效落实,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有效提升,严防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态掌握“三场所两企业”的新情况,完善分类、分区域的基础数据,精准掌握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在企业中宣传培训和执行到位,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进一步强化,“三场所两企业”安全工作正常运行;部门督查推动、企业自主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各类伤亡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杜绝较大事故发生,全市“三场所两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各地要在继续深化往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突出解决难题、狠抓落实两个主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不断提升事故防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重点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有效落实企业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的梳理排查、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作业警示标识设置、个体防护、作业监护、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方面。
(二)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重点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有效落实硬件设施基础改造和管理防范措施,及时科学清理积尘,规范用电措施,彻底杜绝火源,有效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的集合触发反应。
(三)喷涂作业场所: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喷涂作业技术规范要求,作业场所单独设置,安全出口设置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安装防爆的有效通风装置及电器,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杜绝一切明火。
(四)船舶修造企业: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AQ7007-2013),有效落实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喷涂作业、电焊作业等操作规程,严格脚手架检验、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动火审批、吊装审批等安全内控制度,全面落实起重吊装、拖车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要求。
(五)涉氨制冷企业: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涉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强化两方面专项治理:一是杜绝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其必须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二是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应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3〕28号)等文件有关技术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快速冻结装置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必须事先撤离。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3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4月底。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对各辖区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动态排查,分类建立台帐,动态掌握实情;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措施,明确节点要求,确保整治有效推进。二是“三场所两企业”要开展自查自改。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检查企业的制度建立情况、运行情况和现场管理情况,确保相关要求得到落实,事故防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阶段: 2016年5月初至9月底。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执法检查,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持续严厉打击“三场所两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盯住重点环节,强化行政执法,通过执法监督,全方位检验“三场所两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落实情况,扎实推进相关企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要进一步促进企业自主宣传培训,围绕“三场所两企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提高学习频次,如采取观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动漫、视频等的形式,丰富企业三级教育的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要借助社会化服务与隐患排查手机APP等,落实基层网格监管人员,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推动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要求每一家涉及“三场所两企业”的企业,都要通过手机APP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传到信息系统中,对在信息系统中发现未及时开展检查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到位。四是加强技术支撑,集中力量破解难题。对整治过程中碰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企业及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专家加强研究和重点技术攻关,借助社会力量破解难题,确保整治顺利、全面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第三阶段:2016年10月初到10月底。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绷紧安全之弦,整治持之以恒。今年继续开展“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查“短板”补“短板”,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绷紧安全之弦,持之以恒地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部署、推进、跟踪、检查等各阶段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协调。各地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紧抓住“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治本措施开展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进一步注重统筹协调,将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创新、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联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严格依法行政,将“三场所两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与落实企业法定职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执法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抄送:台州市安监局,市府办。

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