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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合同备案及测评操作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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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由网上合同备案、网上测评和审批窗口补救等三个部分组成: 一、网上合同备案 1、中介注册。网上合同备案由中介机构负责登录上传。要登录先注册。中介机构在温岭市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网(下简称中介网)的注册工作已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中介主体备案登记时统一代为完成。还不知道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的可电话联系市中介办,电话86109762。 2、网上合同备案。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不管是通过网上服务交易(包括供需双方自己联系的)获得,还是通过招标中心获得,在合同谈妥后,都须由中介机构负责在中介网上备案合同。具体操作如下:中介机构打开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的“中介服务”,显示中介网,在中介网“用户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打开自己的页面,然后点击“合同备案登记”,在右边显示的“合同备案”页面中再点击“备案登记”,出现下列表单,然后将合同基本内容按表单提示的要求填写进去,填写完毕后按下方的“确认”键确认。
2、修改、提交、审核。上述表单填好确认后,这个服务事项就会显示在合同备案汇总表中,其末端显示“修改”和“提交”字样。需要修改的可点击“修改”,重现原表单进行修改;可以提交审核的就点击“提交”。提交后该事项末端显示“待审核”字样。提交的服务事项由网络后台管理员或经授权的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服务事项显示在中介网“合同备案”和“中介服务跟踪”栏中;审核中如发现有问题需中介机构修改的,可退回。中介机构对退回的事项要及时修正,然后再提交。 3、测评登记。中介机构在完成中介服务后还需登录中介网及时填写“测评登记”内容,也就是填写完成服务的时间等信息。否则业主是无法进行测评的。表格中的“服务事项实际完成时间”即为签订合同之日至完成送审稿所用的时间。
二、网上中介服务测评 1、业主注册。 2、网上中介服务测评。网上中介服务测评由业主负责填写。中介服务完成后,由业主登录中介网,在自己的页面左下角点击“我要评价”,如果需要评价的服务事项已经中介机构在网上“合同备案”,并“测评登记”,在“我要评价”汇总表中就会显示这个服务事项,然后点击这条信息,就会显示下列测评表,业主在表上根据中介服务的情况给其打分。打好分再点击确认键。 业主对中介机构即时信用评价表
3、纸质测评。因为测评表在项目报批时是要一并交给审批窗口的,所以业主应即时将测评表打印出来,盖好公章备用。 如果业主发现中介机构还没有将服务事项合同备案上传中介网,可电话联系通知对方抓紧完成这项工作,如事情紧急,也可打开中介网,从“诚信档案”栏中下载测评表,然后打好分,盖好章,交审批窗口,请审批窗口帮助完成网上测评工作。
三、审批窗口补办合同备案和测评 1、补办合同备案。审批窗口登录中心审批系统,点击“业务办理”栏目下的子栏目“业务办理”或“办结管理”,打开其中的“测评关联”,如发现中介机构尚未完成中介服务合同备案和测评登记时,可电话联系中介机构要求立即补办相关事项,如中介机构因各种原因一时无法补办相关事项的,可由审批窗口帮助补办合同备案和测评登记。由窗口帮助补办的,窗口要做好记录,作为年度部门对中介诚信测评的依据之一。 2、补办测评。审批窗口按上述程序检查中介服务测评情况,如发现业主尚未测评的,应提醒业主补办测评,业主要求审批窗口帮助的,审批窗口应帮助其完成对中介的测评。可帮助业主登录中介网,在““我要评价””中进行测评;也可直接登录中心审批系统,在内网“业务办理”中打开“测评关联”,帮助业主测评打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