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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30 09:08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本机关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打造“公信安监”。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形成局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统一受理申请服务事项。

(二)强化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推送,确保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三是开通“温岭安监”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及时发布。四是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形成信息平台多平台发布格局。

(三)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审批事项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结果。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强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主动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对事故调查的知情权。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五是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强安全预警,及时做好应急防备。

通过发布汛期、高温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企业群众及时做好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公布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社会各界正确应对各类应急状况。今年以来,共发布高温预警信息3次、汛期预警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通知公告54条,计划总结4条,行政许可4条,其他行政行为2条,人事任免2条,财政预决算4条,专项经费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对照有关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机关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生产安全事故等要及时全面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