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商务发〔2016〕113号
关于发放局属企业档案规范化建设资金的通知
局属各企业:
根据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发〔2016〕4号)和温岭市档案局《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规范化综合档案室建设的通知》(温档〔2016〕27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逐步对国有企业推进数字化档案室创建工作。经研究,对局属7个国有企业发放档案规范化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档案室建设、设备配置(设备包括计算机、扫描仪、除湿机、档案柜等)和人员培训,局办公室将每年组织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和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局属企业档案规范化建设资金发放名单
温岭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1:局属企业档案规范化建设资金发放名单
序号 | 单位 | 金额 |
1 | 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22500 |
2 | 温岭市燃料总公司 | 22500 |
3 | 温岭市食品总公司 | 22500 |
4 | 温岭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公司 | 20000 |
5 | 温岭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20000 |
6 | 温岭市华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8750 |
7 | 温岭市粮油经营公司 | 18750 |